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升协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中国网球协会将遵循社会组织改革方向,树立法治思维、推进理念创新,努力加强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把体育标准化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助力协会改革的重要作用。经研究,现公开征招中国网球协会标准化工作合作机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 中国网球协会标准化工作合作机构 (二)项目编号 BTA201801 二、项目背景 (一)“中国网球协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公益性体育组织,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是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承认的全国单项运动协会,是网球、软式网球、沙滩网球、板式网球等运动项目的全国性行业管理机构,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网球联合会(ITF)、亚洲网球联合会(ATF)和其他国际网球体育组织及与各国家、地区网球协会开展官方合作的唯一合法组织。 (二)本项目中“中国网球协会标准化工作”包括如下内容: 1、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体育标准化管理办法,编制本协会业务范围内的体育标准化工作计划、中长期规划及有关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本协会业务范围内的体育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制定本协会业务范围内的体育团体标准。 3、宣传、贯彻、实施与本协会业务有关的体育标准,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推广本协会业务范围内的体育标准化示范工作。 三、合作内容及期限 (一)项目合作原则性内容 本项目为中国网球协会标准化工作合作机构,主要为中国网球协会开展标准化工作提供相应服务。 合作机构需积极协助本协会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体育标准化管理办法,根据本协会有关实际工作需求,承担有关标准编制、技术咨询、检测认证、培训组织、监督检查、宣传推广等服务。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四、合作机构获得权益原则性内容 (一)合作机构享有为本项目中约定的“中国网球协会标准化工作”提供相关服务的权利。 (二)合作机构享有免费使用“中国网球协会标准化工作合作机构”的宣传口号及中国网球协会标志(Logo)的权利。 (三)合作机构享有在本协会有关标准化宣传推广活动中在指定区域进行的企业展示、企业标识或商标悬挂之权利。 五、应征企业资质 (一)依法登记并合法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经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体育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三)具备从事体育标准编制、咨询、培训、体育设施现场及产品检测、体育服务认证业务等相关体育标准化技术服务的能力和相关资质; (四)具备与业务工作相匹配的标准化咨询专业技术团队,专业技术团队具备标准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带头人。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优秀的品牌形象; (六)依法缴纳税收并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 (七)参加本项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六、报名方式 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向中国网球协会现场递交应征文件,应征文件须密封。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无效。 (一)报名时请递交以下文件(每页需加盖公章):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提供,详见附件1)。 3、企业情况及意向表原件(详见附件2)。 4、相关体育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及体育标准化技术服务资质证明复印件。 5、有关情况介绍 (1)标准化咨询专业技术团队人员组成情况; (2)组织起草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情况。 (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5日12:00。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孙文兵 刘兴润 联系电话:(010)67140309、67158621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楼333室、332室 邮编:100763 七、应征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提交报名材料,参与应征。 (二)根据应征文件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竞争性谈判的意向合作企业,并进行网上公示。若竞争性谈判应标人不超过一家单位,自动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招标。 (三)确定谈判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并展开谈判。 (四)确定最终合作企业,签署关于合作的法律文件。 (五)应征程序结束后,向社会公告结果。 (六)如通过公开征集方式无法找到合作单位,则可采取邀请选用等方式确定,具体谈判时间及地点由中国网球协会与意向合作者协商确定。 (七)本公告为要约邀请,合作单位与中国网球协会关于本项目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法人代表授权书 附件2:企业情况及意向表 中国网球协会 2018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