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际网联主席Francesco Ricci Bitti向各国网球协会公布了2016年里约奥运会网球项目入围资格的最新版本。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国际网联在保证实现其自身目标的前提下,使新规则更有利于球员。与此同时,新规则也对球员代表国家出战戴维斯杯/联合会杯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在这份新规则中,球员需要在里约奥运周期内参加三次戴维斯杯/联合会杯比赛,即放宽了对顶尖球员数量多的国家和新人的参赛限制。同时,新奥运周期将从2012年伦敦奥运会结束后算起,至2016年里约奥运会开始形成一个完整的四年周期,而之前确定的奥运周期开始时间为2013年。 此外,多次参加戴维斯杯/联合会杯的球员将在参赛次数上得到额外的奖励,即已经累计参加过20次以上主客场比赛的球员(如费德勒、斯齐亚沃尼和伯蒂奇)在新的奥运周期只需要参加两次戴维斯杯/联合会杯比赛,但其中一次必须在2015或2016年。对于参加过主客场比赛和小组循环赛的球员,小组赛也将计算在内,即赛事水平高低不影响球员参赛的次数。 以下是新规则节选: 1.参赛资格和条件 iii)球员在新的奥运周期(从伦敦奥运会结束至里约奥运会开始)须至少三次代表国家出战戴维斯杯/联合会杯(以抽签名单为准),其中一次为2015或2016年。 如果球员符合以下条件,出战次数将减为两次: 参赛时长:在职业生涯参加戴维斯杯/联合会杯比赛超过20周(每次主客场比赛和小组循环赛视作一周) 大区循环赛:代表国家参加了四年或三年大区循环赛,并在其余时间参加了主客场比赛。 如果球员被选中出战戴维斯杯/联合会杯,那么意味着该球员同意接受国家网球协会的管理。 国际网联奥林匹克委员会对球员的奥运会入围资格有最终决定权,但以下特殊情况将被考虑在内: 长期伤病 球员因伤超过6个月无法参加任何正式网球比赛。该球员应在其所在国家网球协会或国际网联要求下,提供有关伤病的正式医疗说明。 首次参加戴维斯杯/联合会杯 球员在奥运周期的后半段才达到国家网球协会关于戴维斯杯/联合会杯的排名要求 国家实力 一国拥有多名高排名球员导致选拔条件苛刻;或国家网球协会关于戴维斯杯/联合会杯的选拔标准限制了单打选手的参赛机会。 201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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