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研究国家体育、文化等相关方针政策,提出推动体育文化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二)负责加强与各省(区、市)体育部门、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的联络,共同推动做好体育文化研究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体育文化学术研究,定期组织开展和申报体育文化研究项目,组织出版体育文化研究成果。
(四)负责组织开展国内和国际体育学术交流活动。
(五)负责体育文化研究基地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体育文化研究基地在推动体育文化发展中的作用,建立体育文化专家信息库。
(六)组织开展民族传统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推广工作。
(七)负责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体育史分会秘书处日常工作;承担国际体育历史文化相关学会的联络工作。
(八)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