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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2-11-07 来源:体育文化发展中心 字体:

(一)负责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及总局有关规定,拟定接收、收集、保管、利用档案等规章制度,科学、安全、有效管理和利用档案。

(二)负责定期接收国家体育总局及各有关单位的档案;及时接收全国性综合运动会和在我国举办的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形成的档案;积极接收个人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的档案;做好向中央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工作。

(三)负责管理名人全宗档案并努力扩展。

(四)负责档案数字化工作;做好档案保管工作,保护和延长档案寿命。

(五)负责档案开放利用工作。

(六)负责提高档案的编研水平,开展档案学术研究。

(七)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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