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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国家体育总局档案馆2026年度实物档案数字化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40万元
三、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一)服务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实物档案数字化规范》《档案著录规则》等法规标准,对国家体育总局档案馆馆藏约4000件实物档案提供全流程数字化服务。包括:馆藏实物档案的出库清点、实体检查;进行实物档案登记造册;规范开展数字图像处理;按标准完成档案著录,协助实现数字成果与目录精准挂接利用;全程执行质量校验与安全管控,最终交付符合长期保存与利用要求的数字化成果,并完成实物档案清点归还入库等工作。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为期6个月。
(三)工作要求
1.按照国家档案局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供应商应签订保密承诺书,确保工作过程中接触的档案信息不出现失泄密风险。严禁复制、外传、泄露档案信息,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工作环境实行物理或逻辑安全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区域。数据存储、传输、备份采取安全措施,严防丢失、损毁、泄漏。项目结束后按要求移交全部数据,不得私自留存副本。
2.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实物档案数字化规范》《档案著录规则》《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等相关标准开展工作,确保数字化流程合法合规、数字化成果符合长期保存和利用要求。
3.实物档案在交接、搬运、摆放、拍摄、归还全过程轻拿轻放,严禁挤压、摩擦、污损、丢失。建立完整交接登记手续,做到账物相符、去向可查、责任可追溯。工作场所整洁有序,配备必要防护用品,确保实物档案的安全。
4.按约定格式、介质、目录结构完整交付数字化成果,包含原始采集文件、处理后文件、目录数据、元数据等。数据可正常导入指定档案管理系统使用,符合长期保存格式。
5.项目人员相对固定,具备相应专业能力,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文明作业,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不拖延工期。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后续服务保障,确保成果可用、可查、可管。
(四)场地
甲方指定地点。
四、项目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2026年5月18日至5月22日(5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与社会保障资金。
(三)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实物档案数字化服务能力,熟悉国家档案数字化相关标准规范。
(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档案数字化加工失泄密情况。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本项目不接受转让、分包。
(九)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十)具有同类档案数字化项目服务业绩,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数字化成果及质量保障措施。
(十一)具有完善的数据安全和现场管理制度,能够保障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
六、响应文件形式及要求
(一)请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企业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二)响应文件应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所有文件包含扫描文件内容须清晰可辨。
(三)响应文件须密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采购单位。
(四)响应文件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七、报名截止时间
(一)报名材料
1.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提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相关材料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二)报名截止时间及邮箱
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16:30前。
报名材料可以以发送邮件的方式送达,每页须加盖报价人公章。逾期递交材料不予受理。报名成功且符合条件的单位方可参与比选。
报名材料提交邮箱:yinb@olympic.cn
八、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时间
2026年5月25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方式
报名审核通过后,联系指定联系人进行线上领取。
(三)售价
0元,售后不退
九、递交响应文件和比选会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递交响应文件和比选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日9:30
(二)比选会地点: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体育公园北门东侧配套管理用房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
(三)报名成功的单位按采购单位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并将纸质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密封交给指定工作人员,等候参加比选。参加比选会时,需携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如需进行展示,请自备有HDMI接口的笔记本电脑。展示应包含但不限于自身资质情况、服务方案、团队实力、售后服务、方案报价、同类型成功案例等。
十、结果通知
我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响应方案文件进行评估,于2026年6月2日至6月8日(5个工作日)进行结果公示并电话通知。
中标方与我中心关于本项目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十一、本项目联系咨询电话
联系人:尹彬
联系电话:010-64811154 13521567624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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