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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档案馆2025年度档案数字化技术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7 来源:体育文化发展中心 字体: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项目原定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比选会由于有效递交文件的申请人不足法定数量,现决定终止比选活动并进行第二次比选,对下述内容进行国内比选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名称:国家体育总局档案馆2025年度档案数字化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61万元

三、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一)服务内容:对1991—2000年国家体委(国家体育总局)全宗4171卷文书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局的规范要求进行档案实体整理、档案数字化加工(包含档案鉴定)。

(二)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当年底完成。

(三)工作要求:

1.按照国家保密局相关要求,供应商应签订保密协议书,确保在合同期提供的设备、接触的档案资料和整理的文件、产生的数据等不出现失泄密和丢失外泄风险;

2.合同签订后,中标方按照招标方要求安排工作人员开始项目实施工作,并根据工作内容需要,安排相应驻场人员;

3.以中央档案馆案卷级档案接收质量检查内容为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合格为项目验收通过。

(四)场地及费用:

招标方提供项目作业场地和档案加工所需的硬盘、档案卷皮、卷盒、装订线、补纸以及数字化成果的备份光盘。中标方提供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安全设备以及除招标方提供物品外的项目作业所需的装备和耗材。

四、项目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2025年5月8日至5月14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项目)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档案数字化加工失泄密情况;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本项目不接受转让、分包;

(九)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比选文件关于“合格供应商”的其他条件。

六、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接采购项目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在满足项目要求内容的情况下,价格不能超出预算范围;

(三)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和报价形成依据合理;

(四)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详实、可行;

(五)供应商有与本项相同类似业绩成功案例。

七、响应文件形式及要求:

(一)请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企业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二)响应文件应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所有文件包含扫描文件内容须清晰可辨。

(三)响应文件须密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采购单位。

(四)响应文件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八、报名截止时间:

(一)报名材料:

1.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项目;

3.提供有效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4.提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相关材料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二)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17:00前。

报名材料可以发送邮件方式送达,每页须加盖报价人公章。逾期递交材料不予受理。报名成功且符合条件的单位方可参与比选。

报名材料提交邮箱:yinb@olympic.cn

九、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时间:2025年5月16日,9:00至17:00(工作时间)。

(二)地点:安定路3号(中国体育博物馆院内)

(三)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售价: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尹彬   联系电话:010-64811154  13521567624   

十、递交响应文件和比选会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递交响应文件和比选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9:30

(二)比选会地点: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体育公园北门东侧配套管理用房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

(三)报名成功单位按采购单位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并将纸质响应文件(一份正本,贰份副本)密封交给指定工作人员,等候参加比选。参加比选会时需携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结果通知:

我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响应方案文件进行评估,于2025年5月23日至5月29日(5个工作日)进行结果公示。中标方与我中心关于本项目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十二、本项目联系咨询电话:010-64811154 13521567624(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0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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