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体育文化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体育文化研究基地运行评估细则》有关规定,在各单位申报基础上,经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现场答辩和专家评审,拟认定89家单位为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体育文化研究基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2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在相关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在相关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10-64967479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光明路13号北玉大厦二层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研究部
附件: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体育文化研究基地拟认定名单.docx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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