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档案馆就采购“进馆档案数字化技术服务项目”邀请供应商进行比选。
一、项目预算
本次采购“进馆档案数字化技术服务项目”,项目预算为31.2万元,按照采购规范要求采用比选方案确定供应商。
二、项目采购需求
(一)工作内容
目前初步估算需要对1991年至1995年国家体委全宗的2564卷永久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局的规范要求进行档案实体整理、档案数字化加工(包含档案鉴定)。
(二)工作要求
1.按照国家保密局相关要求供应商应签订保密协议书,确保提供的资料和整理的文件不出现失泄密和丢失外泄风险;
2.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应安排工作人员开始项目实施工作,并根据工作内容需要安排相应驻场人员;
3.以中央档案馆接收档案进馆标准为项目验收合格最终标准;
4.“进馆档案数字化技术服务项目”不接受转让或分包。
三、项目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
四、参加比选供应商资质及响应文件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接采购项目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一)须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甲级资质,经营范围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项目;
(二)供应商代表须具备谈判代表资格,并提供身份证明;
(三)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供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项目实施和服务承诺以及保密安全管理制度等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文件;
(五)拟派本项目人员持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的人员数量(包括档案从业资格、档案中级及以上职称);
(六)近一年财务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七)自企业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档案数字化加工失泄密情况的书面声明;
(八)提供本项目的报价函;
(九)提供与采购项目相近的省部级以上单位的项目案例,2020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省部级以上单位的项目业绩。
五、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接采购项目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在满足项目要求内容的情况下,价格不能超出预算范围;
(三)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和报价形成依据合理;
(四)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详实、可行;
(五)供应商有与本项目相近的国家部委机关等相关成功案例。
六、响应文件形式
(一)请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企业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二)响应文件应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所有文件包含扫描文件内容须清晰可辨;
(三)响应文件须密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采购单位。
七、报名截止时间
(一)报名材料
1.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具备有效国家秘密载体印制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项目;
3.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相关材料。
(二)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0日17:00前。
报名材料可以发送邮件方式送达,每页须加盖报价人公章。逾期递交材料不予受理。报名成功且符合条件的单位方可参与比选。
报名材料提交邮箱:zhaozh@olympic.cn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会拟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2日9:30
(二)比选会地点: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会议室
报名成功单位按采购单位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并将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密封交给指定工作人员,等候参加比选。
联系人:陈沫 联系电话:67051530
九、结果通知
我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响应方案文件进行评估,于2023年12月13日至19日进行结果公示,12月20日前电话通知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不另行通知。
中标方与我中心关于本项目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十、本项目联系咨询电话:010-67051820
文化中心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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