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仲裁员的公告》填写仲裁员申请表,并按照要求提交公告中需要的申请材料,务必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申请材料齐全的,将由仲裁员聘任委员会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的,将提交秘书处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的,参加本会组织的聘前培训并考核。
5.考核通过的,进行政审及公示。
6.政审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的,秘书处将提请全体会议审议。
7.审议通过的,列入仲裁员名册并予以公布,由本会发放聘书、仲裁员证和仲裁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