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加强奥运会参赛运动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比赛选拔原则的基础上,根据蹦床项目的具体情况,为充分发挥举国体制优势,保证国家利益,完成2020年东京奥运会参赛任务,特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完成2020年东京奥运会上的夺金目标任务,在中国所获得的所有奥运资格的基础上,选拔出最具夺金实力和最佳竞技状态的运动员参加2020年东京奥运会。 二、选拔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面向全国、全社会开放的原则; (三)选拔最具夺金实力运动员的原则; (四)违反反兴奋剂和严重违反赛风赛纪相关规定,一票否决原则。 三、选拔办法 (一)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担任组长,中心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领导、蹦床部负责人、国家队领队,教练员、裁判员、科研、医务代表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教练组,负责运动员的综合评定以及最终参赛名单的提出。 蹦床项目教练组由目前国家队教练组成员组成。教练组综合评定确定候选人后,经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后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并上报体育总局。 (二)参选范围和条件 1、符合国际体操联合会竞赛规程规定参赛年龄,年满18周岁以上(2002年12月31日及之前出生)。 2、全国各省市地方蹦床队的运动员和国家集训队的运动员。 3、其他由企业、俱乐部等社会机构培养的业余运动员。 4、必须满足国际奥委会和国际体操联合会的规则、规程对奥运会蹦床项目参赛要求的有关规定。 (三)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1、蹦床奥运会选拔赛安排 2020全国蹦床锦标赛暨东京奥运会选拔积分赛第一站(5月中下旬),东京奥运会选拔积分赛第二站(暂定6月初),东京奥运会选拔积分赛第三站(暂定6月初)。 2、蹦床奥运会选拔赛积分办法 (1)在2019年蹦床世界锦标赛中获得蹦床个人项目冠军的运动员直接入选2020年东京奥运会4人备选名单。 (2)男子蹦床第二套成套动作,运动员超过总得分60.5分以上的每多0.01最终得分,积0.1积分(例:得分60.635=1.3积分,得分61.385=8.8积分)。难度分、高度分、位移分三分相加超44.5分以上的每多0.01最终得分,积0.1个积分。 (3)女子蹦床第二套成套动作,运动员超过总得分55.5分以上的每多0.01最终得分,积0.1积分。难度分、高度分、位移分三分相加超40.0分以上的每多0.01最终得分,积0.1个积分。 (4)选拔积分从东京奥运会选拔积分赛的预赛和个人决赛中产生。 (5)选拔积分前3名男运动员和前4名女运动员入选2020年东京奥运会备选运动员名单。 (6)基础体能测试两次不达标者取消奥运选拔资格。 3、综合评定 以获得东京奥运会夺金效率最大化为原则,选拔领导小组教练组依据2020年世界杯、国内比赛、公开测验成绩、参赛技战术策略对东京奥运会备选名单中运动员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东京奥运会参赛名单及相关说明材料; 4、选拔领导小组教练组根据选拔积分和综合评定结果提出参赛运动员名单后,报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依据选拔原则综合评定确定最后候选人名单,并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备战办; 5、赛前24小时由临场指挥的国家队主教练根据赛前训练情况提出男、女运动员上场建议名单,报东京奥运会中国代表团确定最终名单; 6、入选最终参赛名单运动员如遇特殊情况影响到选拔结果,须向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研究。 四、国内选拔积分赛裁判员的选用 裁判员必须具备本周期国家级裁判以上资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E组裁判员采取回避制度。裁判员的选派,由总局体操中心蹦床部提出名单报总局体操中心审定和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设立裁判监察组。裁判监察组由国际级裁判、资深教练员等人组成,对执裁过程进行监督、对打分结果进行评估。 五、本选拔办法的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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