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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残疾人排舞、啦啦操技术人才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5 来源: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着力打造残疾人品牌性群众体育活动,推动基层残疾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助力残疾人排舞、啦啦操项目的进一步普及与推广,由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联合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共同主办的2018年残疾人排舞、啦啦操技术人才交流活动将于728日-82日在江苏省扬州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全国排舞广场舞推广中心江苏省中心

                             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扬州韵力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举办时间:2018728日-82日(共计6天)

四、举办地点:江苏省扬州市

五、内容形式:本次活动将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听力智力及肢体残疾人开展健身活动时在健身项目及方法等方面的需求,面向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的从业者其中组织开展残疾人排舞、啦啦操项目的基础理论、基本技术与指导方法等相关内容的教学展示和实践交流活动。

六、讲师: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负责选派。

七、学员推荐:

(一)推荐办法:由各省(区、市)残联负责参加交流活动人员的推荐工作。

(二)学员人数:70人。

(三)推荐范围:

1省、市、县级从事残疾人体育健身工作的指导人员;

2承担本省(区、市)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任务的讲师;

3基层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机构、社区健身示范点或学校从事残疾人康复体育、健身体育训练或教学工作的人员

(四)推荐资格:

1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讲解能力和体育运动能力,在体育健身操(舞)方面有从业经历或专业技能的人员优先;

2应具有两年以上从事残疾人体育康复、健身工作经验;

3身体状况适合参加实践活动的健康要求;

(五)名额分配:各省(区、市)推荐名额不多于2人,承办地推荐不多于10人。

、资格证书:

参加交流活动的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对于符合排舞、啦啦操教练员、裁判员等级标准的人员,可向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申请相应的裁判员、教练员等级。

相关要求:

1各地要提高对本次交流活动的重视程度,本着积极推动我国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发展,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更多残疾人参与开展健身体育、康复体育活动的原则,认真做好本次技术人才交流活动学员的审核和推荐工作;

2、参加交流活动的人员须自备体育健身操(舞)类服装、运动鞋及学习用具,培训期间学员不得请假或擅自离会;

3、请各单位于7201600前将加盖公章的“2018年残疾人排舞、啦啦操技术人才交流活动推荐表”(附件1),扫描后以邮件方式发送至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群体特奥部及承办单位联系人邮箱,不再接收纸质版报名表。逾期不再接受推荐表,视为自动放弃。

报到离会:

(一)时间:

报到时间:20187281200

离会时间:2018821400

(二)要求:

1、为便于承办单位接送站工作安排,请于20187201600前,将回执表(附件2)扫描后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全国排舞推广中心江苏中心;

2、本次交流活动提供报到及离会当日的市内接送站服务,提前或推迟离会人员的市内交通自行解决;

3、参加交流活动的人员需自行订购返程车(机)票,会务不提供购票服务;

4乘车路线:

1)乘坐飞机抵达南京的人员可从机场乘地铁至南京南站转乘长途大巴至胥浦;

2)乘坐火车抵达南京的人员可从南京长途客运站(南京南站和南京东站)乘坐大巴至胥浦;

3)乘坐火车抵达扬州的人员可在扬州火车站旁长途客车西站乘坐城际班车至胥浦;

4)胥浦站全天安排接站。

十一、经费说明:参加交流活动的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活动期间食宿费用由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承担。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于

话:010-8047184515210901256

真:010-80471828

电子邮箱:quntiteao@163.com

(二)全国排舞广场舞推广中心江苏省中心

联系人:韩

话:1811509506613921937884

真:0514-83260377

电子邮箱:1050047048@qq.com

附件:通知附件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20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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