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队:
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艺术体操比赛将于2013 年9 月4 日至11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根据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竞赛总则、艺术体操项目竞赛规程和组委会有关规定,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
2013 年9 月
4日 — 9月11 日
比赛地点:东北大学刘长春体育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
日程:
2013年9月4日
裁判员报到
2013年9月5日
代表队报到
2013年9月6日
组委会、联席会
2013年9月7日
赛台训练
2013年9月8日
-
9月11日
比赛
2013年9月12日
离会
二、报名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决赛网络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代表队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参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 年7 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到
(一)仲裁、裁判员请于
9月4日
到裕宁大厦报到
裕宁大厦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76号
(二)各代表队请于
9月5日
到全运村报到
全运村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全运北路97号
三、 参赛经费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竞赛总规程和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财务规定,其有关收费规定如下:
(一)代表队在编人员,比赛期间每人每天缴纳伙食费10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承担。西部地区代表队在编人员免费,包括(西藏、陕西、重
庆、贵州、云南、四川、甘肃、宁夏、青海、广西、内蒙古、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二)比赛期间各代表队在编人员住宿费及赛区交通费由大会承担。
(三)裁判员差旅费用按有关财务规定报销(火车硬卧标准,乘坐飞机、软卧、高铁一等座费用超出限额部分自理),不得绕道赴赛区。
(四)赛事期间不办理退伙、退房、加伙、加房等手续。
(五)超编人员将安排随队入住全运村,每人每天收取460元(含所有费用)。
四、报到时需交纳材料
运动队报到时须首先上交以下材料,并支付有关费用后方能注册入住全运村,逾期不予受理。
(一)音乐: 将每套动作的比赛和表演音乐录制在CD 盘的开头部分, 每套动作上交2 盘,注明单位、姓名、项目、音乐和作者名称。
(二)难度表:每套动作上交一份难度表(A4白纸)。难度表一经上交不得更改。
(三)本队概况:含本队参赛队员最好成绩、技术特点和本队取得的成绩及表演节目解说词。
五、比赛场地
本次比赛采用国际体操联合会认证的“AAI-泰山牌”地毯。
六、接送站事项
请各代表队、仲裁、裁判员务必在
2013年8月25日
之前以盖章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到达时间、返程时间、车次及人数,以便安排相关人员接送站。如需预订返程票,请填写返程车(机)票预订单(见附表),大会不负责退票。
七、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兆磊 电话:15840306299 024-83689898
传 真:024-83688966
电子邮箱:zhangzhaolei@ise.neu.edu.cn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doc
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艺术体操竞赛委员会
二0一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