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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选派2013年全国少年体操比赛总决赛裁判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12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武汉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李宁体操学校,李小双体操学校

 2013年“李宁杯”全国少年体操比赛总决赛将于72985日在广东省佛山市举行,现选派你单位人员参加裁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委派原则

1、仲裁委员会、高级裁判组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2、裁判员由各参赛单位选派。参加男、女比赛的队伍须选派男、女裁判员各12名。

3、所选派裁判员必须是参加2013- 2016周期由我中心举办或授权举办的体操新规则裁判学习班,并考试合格的一级以上(含一级)裁判员。

4、裁判员原则上须执裁过2013年全国少年体操比赛分区赛,并在执裁中没有不良执裁记录。因分区赛选派名额原因未能参加分区赛执裁的不受此规定限制,但必须符合其他选派要求。

5、各单位要推荐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的裁判员。各单位推荐的裁判员由我中心进行审核,对业务水平不高、职业道德不好的裁判员一律不接受推荐。

二、裁判员报名

1、第二赛区参赛单位的裁判员名单须在716日前发送到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第一赛区参赛单位的裁判员名单须在723日前发送到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逾期不报,则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另行安排。

2、如未按规定派遣裁判员,每少派一名裁判,需向赛会支付聘请裁判员费用2000元人民币。

3、一级裁判员必须在报名时将裁判等级证书发送到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通过审核方可参赛执裁。

三、裁判员报到时间、地点

裁判员请于729日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一路9李宁体操学校报到。

四、经费

仲裁、高级裁判组等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大会提供。裁判员每人每天缴纳食宿费300,差旅费自理。

五、其他

    1、男裁判员自带深色裤子,女裁判员自带藏蓝色或黑色裤子或裙子。上衣由大会统一发放。请在报名时填写《2013年“李宁杯”全国少年体操比赛(总决赛)裁判员服装尺寸统计表》(附件1),以便大会准备合适衣服。

2、赛会在佛山禅城区内火车站、候机楼、汽车客运站接站,请裁判员自行到达上述接站点,以方便接站。如需接站请填写《2013年“李宁杯”全国少年体操比赛(总决赛)接站确认单》(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723日前将传真件或扫描件报李宁体操学校。

3、原则上裁判员自行预定返程车票。如确需大会预定请填写《2013年“李宁杯”全国少年体操比赛(总决赛)返程票预定单》(附件3),由单位盖章后传真至李宁体操学校。订票后如变更车次,一律自行解决,大会将不予办理。

六、联系方法

1、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体操部

电话、传真: 010-67175307    

电子邮箱:      ticaobu@163.com

联系人:王童洁、冯玉娟

2、李宁体操学校

电话、传真:075783333698

电子邮件:    xth123456@163.com

联系人:黎静茹

 

附件1-2013年全国少年体操比赛裁判员服装尺寸统计表(总决赛).doc

附件二:体操比赛接站确认单.wps

附件三:返程票预定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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