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选派第12届全运会体操预赛裁判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体育院校教务处: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第12届全运会体操预赛将于5月8日至12日在辽宁省大连市举行,现拟选派你单位人员参加裁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选派
1、仲裁委员会、高级裁判组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选调,差旅费(火车票卧铺标准)、食宿费将由大会组委会负担。
2、裁判员由各参赛单位委派。参加男子比赛的单位可派男裁判员两名。参加女子团体比赛的单位可派女裁判员两名,参加女子个人比赛的单位可派女裁判一名。裁判员的差旅费、食宿费由各单位负担。
3、所选派裁判员必须是参加2013—2016周期由我中心举办或授权举办的体操新规则裁判学习班,并考试合格的国家级以上(包括国家级)裁判员。
4、各参赛单位要推荐业务水平高、职业道德好的裁判员。各单位推荐的裁判员由我中心进行审核,对业务水平不高、职业道德不好的裁判员一律不接受推荐。
二、裁判员名单推荐
裁判员名单必须在4月15日前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逾期不报,则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另行安排。
三、裁判员报到
裁判员于5月4日到辽宁省大连市芙蓉国际酒店大酒店报到。
酒店地址:西岗区团结街19 号(俄罗斯风情街)
联系人:蔡新青
电话:0411- 86671750、86781750、86670177
酒店电话:021-52068000
四、国家级裁判员必须携带裁判等级证书,向大会报到时交给高级裁判组审核,未携带有效裁判等级证书者,将不能参加裁判工作(国际裁判除外)。
五、联系方法
地址:北京体育馆路5号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体操部
邮编:100763
联系人:
王童洁:电话(传真):010-67156356
冯玉娟:电话(传真):010-67175307
电子邮箱:ticaobu@163.com
六、其他
(一)证件制作
裁判员于4 月15 日前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本人签字后的《十二运会大连赛区测试赛(预赛)人员证件信息登记表》(附件1)传真或扫描件发至第十二届全运会体操竞赛委员会。
(二)接站
裁判员于4 月25 日前将《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体操预赛接站确认单》(附件2)传真至十二运大连赛区体操竞赛委员会,以便安排接站。逾期或未告知接站时间或提前报到者恕不接待。
(三)返程票预订
请裁判员认真填写《体操比赛返程车(机)票预订单》(附件3),4月20日不再接受预订。预订后如有变动,产生费用由预订单位支付。若未预订,视为自行解决,敬请谅解。
第十二届全运会体操竞赛委员会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文体街29 号(体育馆)。
联系人:戴玉婷
电话:0411- 86781750(传真)、0411- 86671750、0411-86670177
邮箱:ticaojingweihui@163.com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12年4月3日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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