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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2023年全国体操赛事和活动招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 来源: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体处、体操中心,各有关单位、企业和个人:

为促进巴黎奥运周期体操项目持续向上向好发展,在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的背景下,进一步做好我国体操项目赛事和活动的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全国广泛力量承接赛事和活动,现面向全社会以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征集2023年全国体操赛事和活动的承办单位,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标赛事和活动概况

本次公开招标的赛事和活动(附件1)是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中国体操协会主办的全国性体操赛事和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赛事类

1.全国体操锦标赛

全国成年最高水平、最高规格的比赛,是奥运会、世锦赛、亚运会等国际重大比赛的选拔赛,是世界冠军、奥运冠军云集的国内顶级体操比赛。参赛人员为男子17岁以上、女子14岁以上的高水平体操运动员。

2.全国体操冠军赛

全国成年次高水平、次高规格的比赛,齐聚了全国成年组的全能和单项高手,通过冠军赛更好地为巴黎奥运会挖掘更多的全能和多项全能高水平运动员。

3.全国青年体操(U系列)锦标赛暨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体操预赛

全国青年最高水平、最高规格的比赛,是青奥会、世青赛、亚青赛等国际重大比赛的选拔赛。参赛人员为全国高水平的青年体操运动员。青年比赛是全国范围内选拔优秀体操后备人才、培养奥运希望之星的重要比赛。

4.全国少年体操U系列锦标赛

全国少年最高水平、最高规格的比赛,参赛人员为男、女9岁以上的高水平少年体操运动员。是全国范围内选拔优秀体操后备人才、培养奥运希望之星的重要比赛。

5.全国体操等级比赛

全国体操等级比赛是体操项目针对体教融合开展的大众化体操比赛,比赛执行《中国体操项目等级规定动作及评分标准(6-7级)》,参赛人员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中小学、大学)、俱乐部、业余体校、社会组织等单位的体操练习者,比赛具有广泛性、普及性。

(二)活动类

中国体操教练员师资培训班(Gym1-2级)

为促进全国体操进一步发展,为体操师资、普通教师以及热爱体操人士搭建专业学习平台,帮助俱乐部、学校、幼儿园、社会机构从事体操教学的师资进一步掌握体操基本理论,提高教学能力,推动体操项目的普及和教学水平的提高。

二、申办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

(二)赛事类投标单位须具备征得当地政府或当地体育主管部门或当地体操项目主管部门同意举办赛事的能力,并能获得办赛同意函。

(三)投标单位须具有能承接所申请类别赛事或活动的能力、资质、经验。(可参考《中国体操协会体操项目办赛指南(试行)(2021修订版)》)

1.投标单位须为具有承办体育活动许可的独立法人资质的机构。如为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2.投标单位在近五年内(2018年1月-2022年12月)有类似赛事、活动组织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专业的运营能力,并能协调各方关系确保赛事、活动安全顺利。

3.投标单位应保证有能力按承办计划提供符合赛事、活动所需的场地、会议室、LED屏、灯光、器材、计时记分系统、体育展示系统、人员等。

4.投标单位应有协调安排与赛事、活动规模相适应的交通、食宿、会场等条件的能力。

5.投标单位能按照主办单位的要求做好赛事和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同时提供保证比赛转播和报道需求的网络等硬件条件。能按照主办单位的要求做好赛事、活动的包装推广工作。

6.举办赛事、活动经费充足,经费不足部分由投标单位自筹。投标单位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所申请赛事、活动,能为参加比赛和活动的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7.投标单位须为赛事、活动提供所需要的安全的场所,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并为场地及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

(四)投标单位证照齐全、信誉良好,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无处罚等不良记录。企业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文件均应在有效期限内。

(五)如投标单位无法独立承办赛事或活动,可以两个机构、公司或社会团体单位的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中标单位名称须与签订赛事、活动协议单位名称、接收经费单位名称一致,中标单位还应具备开具正规发票(发票落款须与中标单位名称一致、经营范围与投标赛事或活动内容一致)的资质。

(七)中标单位一经签署承办协议,不得将赛事、活动承办权移交给第三方。

三、赛事商务开发

上述各项赛事、活动的商务开发权归属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中国体操协会),通过招标征集确定的2023年赛事、活动承办单位,将有资格获得我中心让渡的相应赛事、活动的部分或全部商务开发权益,所有开发协议需经我中心同意认可后方可签署。双方形成合作关系,共同运营好各项赛事、活动,保证赛事、活动的水平。

四、申办材料

(一)资信证明(投标企业须提供),包括投标单位的规模、经济实力、赞助商及媒体等客户服务能力、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方面的说明。

(二)申请承办单位当地政府或当地体育主管部门或当地体操项目主管部门的同意函。

(三)申办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申办单位基本情况,申办单位竞赛团队、保障团队主要人员简介。

2. 举办过的体操赛事、活动和其它赛事、活动情况简介,主要运营人员具有大型体育赛事及活动经验及能力的证明材料。

3.所申请承办赛事、活动拟使用的场馆、酒店等场所的详细描述(附件2)。

4.对申请承办赛事、活动的人力、资金和服务的投入承诺,尤其是资金的来源、预计投入金额(除主办单位拨款外)。

5.积极配合主办单位进行商务开发的承诺;所申办赛事、活动市场开发计划及市场开发能力的证明材料。

6.所申办赛事、活动的宣传推广计划和转播计划(活动类申办单位无转播硬性要求)。

7.所申请承办赛事、活动的组织实施、舆情应对、安全保卫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应的应对机制。

8.对承办赛事、活动的遗产开发产生的社会效益的说明材料(承办比赛、活动对促进当地体操发展、体育发展和体育产业发展的显性效益和隐性效益等)。

9.其它体现自身办赛、活动实力和优势的材料。

(四)资质证明文件(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企业须提供)。

3.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

五、申办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请有意向申办的单位于2023年3月16日前将材料(一式六份,其中含一份盖章原件)邮寄到以下地址: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体操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

联系人:杨磊

联系方式:010-67175307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ticaobu@163.com

(二)申办材料应密封并在最外层包装上注明所申办赛事、活动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未在规定时间前递交达到的申办材料不予受理(以邮局邮戳或快递公司邮寄单据上的寄出时间为准)。

六、评标流程

(一)申办单位条件审核

我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将对所有有意承办赛事、活动的单位资质进行审核、评估,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办单位。

(二)申请承办单位的选择

1.如果本次招标所涉及的每项赛事、活动符合条件的申办单位超过一家,我中心将组织评标委员会,通过评标产生中标单位。

如果每项赛事、活动符合条件的申办单位只有一家,我中心将组织专家论证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承办条件,以确定中标单位。如果无单位申办或申办单位均不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申办条件和要求,则相关赛事、活动招标流标。

2.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者将优先考虑中标

(1)申办单位近五年内有过举办国际比赛或高水平比赛、全国体操比赛、全国性体育项目培训活动等组织经验者,且赛事、活动级别高、办赛效益高者(主办方和参赛方评价好、推广宣传比赛和体操项目效果好、有电视转播或新媒体转播且电视转播和新媒体转播收视率好等)。

(2)申办单位获得的政府层面的支持力度、经费保障力度大。

(3)申办单位具备优良的竞赛、活动组织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体育馆场地面积、会议室面积,LED屏、音响、灯光、空调、地板、观众席、功能房、热身馆等各项设备设施情况)。

(4)申办单位制定良好的宣传方案,具备良好的比赛、活动宣传能力和体操项目宣传能力。

(5)比赛、活动举办地气候适宜、交通便利、酒店食宿条件优良,酒店至比赛场馆交通便捷。

(6)承办赛事、活动的遗产开发可能产生的社会效益好。

(三)暂定3月20日下午在体育总局体操中心举办评标会。

(四)公示承办单位

我中心将拟定承办单位在中国体操协会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待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

1.赛事、活动名称。

2.符合申办要求的承办单位名称。

(五)确定承办单位

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结果的,即确定该拟定承办单位为我中心此次招标赛事、活动的正式承办单位。

七、其它事宜

(一)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与无异议的中标单位签订赛事、活动承办协议,商定合作有关事宜,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二)如我中心与承办单位在未签订协议前遇不可抗力取消赛事、活动,则该赛事、活动招标结果自动作废。

(三)本次公开招标工作的解释权归我中心所有。


附件:1.2023年全国体操赛事、活动公开招标项目名录.xlsx

      2.拟使用的承办赛事和活动配套场馆、酒店情况简表.xls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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