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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2022年度购买科技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8 来源: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巴黎奥运周期体操中心体操、蹦床、艺术体操三个项目持续向上向好发展和提升国家体操队备战2024年巴黎奥运会效果,我中心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向社会购买2022年度科技服务项目。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体操、蹦床、艺术体操2022年科技服务项目

(二)国家体操队2022年科技服务项目

二、拟采购科技服务项目

(一)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体操、蹦床、艺术体操科技服务项目需求(附件1)

(二)国家体操队科技服务项目需求(附件2)

三、科技服务时间

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投标单位条件

投标单位为依法设立的科研院所、院校、企业、社会团体或具备相关资质的个人等。具体条件如下:

(一)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科技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投标单位如为企业,须为独立法人资质的机构,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六)近三年内有为体育项目国家队提供科研、科技服务的工作经历,或在其它领域提供过成功的科技服务经历;

(七)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五、投标相关文件及要求

(一)投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资质证明等投标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

2.资信证明(投标企业须提供),包括企业的规模、经济实力、科技服务能力、社会形象和信誉方面的说明;

3.法人代表、授权代表(非法人代表报名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代表报名时提供);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由投标单位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和项目支持函;

6.保证项目负责人不同时作为其它科技服务保障工作第一负责人的承诺书,并提供项目负责人正在进行的科技服务项目清单(附件3);

7.近三年内在科技服务保障工作和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违法、违纪、违反反兴奋剂规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

8.以往科技服务相关经验和能力的证明材料;

9.提交下队服务承诺书;

10.科技服务项目申请书(附件4)。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投标文件需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为原章,副本为复印件。

(三)由于文件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失误导致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六、投标材料递交时间、地点

(一)请有意向投标的单位将以上文件于2022年3月10日前邮寄如下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体操部。

联系人:赵余骏

电话:010-87182274

邮编:100763

(二)文件应密封并在最外层包装上写明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前递交到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以寄出日最晚3月10日为准)。

(三)电子版材料请于2022年3月10日17点前发送至电子邮箱:ticaobu@163.com。

七、投标材料审核、评审与公示

(一)投标单位条件审核

我中心收到材料后,将对所有投标的单位资质进行审核、评估,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单位。

(二)申请服务单位的选择

1.如果本次招标活动所涉及的各项目无单位申请或投标单位均不符合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则相关项目招标流标;

2.如果每个项目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只有一家,我中心将组织专家论证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和条件;

3.如果每个项目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超过一家,我中心将组织评标委员会,通过评标产生中标单位。

(三)评标会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公示中标单位

我中心将对中标单位在中国体操协会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签订协议

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与无异议的科技服务中标单位商定合作事宜,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签订合作协议。

九、监督和管理

(一)我中心将对科技服务中标单位开展不定期督导和检查。

(二)我中心将对中标单位的科技服务实施情况及下队效果开展年度考评,此考评结果将作为今后招标科技服务单位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2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体操、蹦床、艺术体操科技服务项目需求.xlsx

      2.2022年国家体操队科技服务项目需求.xlsx

      3.投标负责人正在进行的科技服务项目清单.docx

      4.科技服务项目申请书.docx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2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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