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制定射箭项目全国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二、负责全国射箭竞赛和在中国举办的国际射箭赛事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三、负责射箭项目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注册管理工作; 四、负责射箭项目全国运动员、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定与评定指导工作; 五、负责全国射箭项目教练员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国射箭项目裁判员队伍建设和裁判员培训、选派工作; 七、负责全国射箭项目的训练、竞赛指导,重点训练基地、后备人才基地、重点体校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承担中国射箭运动协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九、协助射箭项目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的组织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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