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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拟对射运中心国家队文化活动场所“录音棚”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人 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射运中心国家队文化活动场所“录音棚”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香山南路103号院; 项目限额:70万元; 建设内容:将射运中心园区内运动员公寓D栋中两个相邻会议室改造成为“录音棚”,其中一个会议室改造成为“录音棚”,具备录音录像功能,同时可作为小型KTV使用,包含必需的录音、剪辑等设备。另外一个会议室做隔断,分别做设备控制室和娱乐活动室,包含唱吧等放松娱乐设备。窗户、墙体等根据录音录像需要做隔音、遮光等处理; 工期:30日历天(2020年9月至10月,以合同日期为准)。 三、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具备相关领域的成功案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报名。 四、报名时间 2020年09月10日至09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 -16:00;截止时间:09月15日下午16:00。) 五、报名携带材料 (1)报价书(包含明细);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明文件; (3)详细设计图、效果图、设备明细及施工计划方案(可提前与联系人联系,进行实地测量。实地测量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截止时间为9月11日下午16:00。); (4)相关领域成功案例材料; (5)磋商保证函(格式见附件)。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六、评审标准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说明 如报名企业数超过4家(不含),采购人将按报名顺序选取4家满足报名条件的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 八、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思会;联系电话:010-88962651。 九、报名地址 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3号,射运中心办公楼304室 附件:竞争性磋商保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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