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运中心关于批准陈丽芳等8人为射击项目
国家级裁判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1号《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和《中国射击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射击项目裁判员委员会提名,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批准陈丽芳等8人为射击项目国家级裁判员,具体名单如下:
北京:陈丽芳、王明辉
福建:高崚
新疆:邹本科、李娜
辽宁:贾晓余
河北:王卓、韦珈
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