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运中心关于中国射击协会注册运动员 申请治疗性用药豁免及参加比赛 有关规定的通知 为保证射击项目竞赛纯洁度,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际射联章程及国际反兴奋剂组织关于治疗性用药豁免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中国射击协会注册运动员申请治疗性用药豁免及参加比赛的规定。 一、国际射联章程关于治疗性用药豁免的相关条款 (一)条款4.4.2。列入国际射联注册检测库的参赛者和由国际射联认定的参加国际赛事和竞赛的其他参赛者必须从国际射联获得治疗性用药豁免。必须尽快地(以免参赛者在申请时正是注册检测库首次通知他/她被纳入的同一时间)、在所参加的任意赛事(紧急情况之外)不迟于30天之前申请治疗性用药豁免。国际射联准予的治疗性用药豁免应向参赛者的成员联合会报告,并通过反兴奋剂数据库运营管理系统(ADAMS)向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报告。 (二)条款4.4.3。没有列入国际射联注册检测库的参赛者或没有由国际射联认定参加的国际赛事和竞赛的其他参赛者,按照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或成员联合会的要求,必须从各自的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或其他被成员联合会任命的机构获得治疗性用药豁免。必须尽快地(以免参赛者在申请时正是注册检测库首次通知他/她被纳入的同一时间)、在所参加的任意赛事(紧急情况之外)不迟于30天之前申请治疗性用药豁免。成员联合会应迅速向国际射联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报告这样的治疗性用药豁免。对希望参加国际赛事的参赛者,国际射联可能承认或可能不承认国家级的治疗性用药豁免。 (三)条款4.4.4。希望参加国际射联赛事的国家级参赛者必须从国际射联获得治疗性用药豁免(无论该参赛者在此之前是否已经被授予国家级治疗性用药豁免)。根据治疗性用药豁免的国际标准以及对申请文件的恰当评估,国际射联可能会为这些参赛者另外授予使用相同物质的世界级的治疗性用药豁免。 二、国际射联注册检测库内的中国射击协会注册运动员申请治疗性用药豁免报批程序 (一)在国家射击队和国家飞碟射击队集训的运动员治疗性用药豁免报批程序 1、运动员用药前,由国家射击队、国家飞碟射击队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射运中心)科研部审核会签,报射运中心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后,交射运中心办公室外事部门。 2、射运中心办公室外事部门向国际射联提交治疗性用药豁免申请及相关材料,在收到国际射联回复或豁免证书(TUE)后,射运中心办公室报射运中心相关领导和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转交射运中心科研部。 3、射运中心科研部将豁免证书(TUE)转交国家射击队、国家飞碟射击队,并同时报中国反兴奋剂中心、中国射击协会备案。 4、国家射击队、国家飞碟射击队将豁免证书(TUE)交运动员并将运动员确认收到豁免证书(TUE)的本人签字回执交射运中心科研部。 5、运动员收到豁免证书(TUE)后方可用药。 (二)在省、市训练的运动员治疗性用药豁免报批程序 1、运动员用药前,由运动员所在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向射运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射运中心办公室收到后经射运中心科研部审核会签,报射运中心相关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后,交射运中心办公室外事部门。 2、射运中心办公室外事部门向国际射联提交治疗性用药豁免申请及相关材料,在收到国际射联回复或豁免证书(TUE)后,射运中心办公室报射运中心相关领导和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转交射运中心科研部。 3、射运中心科研部以射运中心名义将豁免证书(TUE)转交运动员所在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报中国反兴奋剂中心、中国射击协会备案。 4、运动员所在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将豁免证书(TUE)交运动员并将运动员确认收到豁免证书(TUE)的本人签字回执交射运中心科研部。 5、运动员收到豁免证书(TUE)后方可用药。 三、国际射联注册检测库外的中国射击协会注册运动员治疗性用药豁免报批程序 (一)运动员参加国际赛事治疗性用药豁免报批程序 1、运动员用药前,由运动员所在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向射运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射运中心办公室收到后经射运中心科研部审核会签,报射运中心相关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后,交射运中心办公室外事部门。 2、射运中心办公室外事部门向国际射联提交治疗性用药豁免申请及相关材料,在收到国际射联回复或豁免证书(TUE)后,射运中心办公室报射运中心相关领导和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转交射运中心科研部。 3、射运中心科研部以射运中心名义将豁免证书(TUE)转交运动员所在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报中国反兴奋剂中心、中国射击协会备案。 4、运动员所在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将豁免证书(TUE)交运动员并将运动员确认收到豁免证书(TUE)的本人签字回执交射运中心科研部。 5、运动员收到豁免证书(TUE)后方可用药。 (二)运动员参加国内赛事治疗性用药豁免报批程序 1、运动员用药前,由运动员所在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治疗性用药豁免的相关规定向中国反兴奋剂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2、运动员所在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豁免证书(TUE)后将复印件与运动员确认收到豁免证书(TUE)的本人签字回执一并报射运中心,射运中心办公室收到后报射运中心相关领导和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转交射运中心科研部。 3、射运中心科研部汇同办公室外事部门报国际射联备案,报中国射击协会备案。 4、由中国射击协会审核和确认运动员参赛资格。 四、获得用药豁免的中国射击协会注册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内赛事的规定 (一)参照国际射联章程4.4.2条款的有关规定,凡参加国际、国内赛事的运动员在用药前,必须在不迟于开赛40天之前按上述程序向相关部门提交治疗性用药豁免申请。 (二)凡参加国际赛事的国内选拔赛的运动员在用药前,均按参加国际比赛的报批程序办理。在报名截止前未获得治疗性用药豁免证书(TUE)的运动员,只要用药,即不得报名参赛。 (三)中国射击协会根据国际射联章程4.4.3条款的规定,依据国际、国内治疗性用药豁免证书及用药情况,最终决定是否允许参赛。依据比赛中获利原则,凡服用β-阻滞剂类及有利于提高射击项目成绩的药物,一律禁止参加用药豁免期内的国际、国内赛事。 五、处罚 对违反本规定的中国射击协会注册运动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取消报名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及名次、向所在单位及个人进行禁赛1至4年的处罚,严重违规者将予以终身禁赛的处罚,并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反兴奋剂相关规定处理。 六、本规定解释权属中国射击协会。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射运中心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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