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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青少年射箭锦标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04-03-09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04年08月20日至08月26日在福建漳州举行。
二、竞赛项目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审定的《射箭竞赛规则》世界室外射箭锦标赛部分和补充规则。
(一)男子组:
1、个人双轮全能(70米、50米、40米、30米)
2、个人双轮70米
3、个人双轮50米
4、个人双轮40米
5、个人双轮30米
6、团体双轮全能
(二)女子组:
7、个人双轮全能(60米、50米、40米、30米)
8、个人双轮60米
9、个人双轮50米
10、个人双轮40米
11、个人双轮30米
12、团体双轮全能
三、参加单位
(一)规定参加单位:
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陕西、青海、大连、青岛、厦门、深圳。
(二)全国射箭业余体校可根据其意愿报名参加。经费自理。
(三)无故未参加本场比赛的规定参加单位将取消下一年度的参赛资格。
四、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国射箭协会颁发的《全国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证》,注册手续必须在规定注册期内办理完毕。
(二)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
(三)必须是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非优秀运动队的正式运动员。
(四)没有参加过全国成年正式射箭比赛的运动员(注:全国成年正式比赛:全国冠军赛、全国射箭奥林匹克项目锦标赛、全国室外射箭项目锦标赛、全国室内射箭项目锦标赛,全国射箭大奖赛系列赛)
五、参加办法
(一)规定参加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男、女各3人参加比赛。运动员每人需交部分竞赛经费(见补充通知)。
(二)规定参加单位最多可增报男、女运动员各3人,组成二队参加比赛。运动员每人需交竞赛经费450元人民币,增报领队和教练员按实际费用标准交纳。
(三)有条件的业余训练单位(体校或学校)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参加比赛。运动员每人需交竞赛经费450元人民币,领队和教练员按实际费用标准交纳。
(四)竞赛经费包括:场地器材费、部分交通费和住宿费。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审定的《射箭项目竞赛规则》及其补充规则。
(二)远距离:每距离6组,每组每人射6支箭,近距离:每距离12组,每组每人射3支箭。
远距离:70米、60米
近距离:50米、40米、30米
(三)每参赛单位运动员、教练员必须着统一比赛服装参加比赛。
(四)所有运动员必须使用金属箭,也可使用国产碳素箭。
(五)比赛中,运动员不得虚报环值。如发现,立即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及所取得的成绩。
(六)比赛期间将对运动员进行骨龄抽查,如骨龄数超过其所报年龄2岁,经审查属虚报年龄,将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并对其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及处罚。
(七)自费参赛的单位或个人,录取名次与按规定参赛的单位和个人相同。
(八)比赛结束后,承办单位应及时将秩序册、成绩册各5份及比赛总结、成绩磁盘1份报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及比赛总结报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不足11名运动员(队)参加的比赛项目,按以下方法录取名次和奖励:8-10名的,录取6名;6-7名的,录取3名;5名(含5名)以下的,录取1名给予奖励。
(三)录取男、女个人淘汰赛前3名的运动员为国家射箭集训队二线队员。如运动员在全国重点体校射箭锦标赛中已获得录取资格,则录取名次顺延。
八、 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表必须采用本规程附件提供的正式样表,并按要求填写所有内容,用计算机清晰打印。否则视为无效。
(二)所报参加比赛运动员姓名必须与《全国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证》姓名一致。否则视为更换运动员,每人需向组委会交纳手续费人民币100元。
(三)各参加单位于7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报名表(见附页)一式两份,分别报承办单位和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逾期5天内报名,每名运动员需向组委会交纳手续费200元。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四)报名后至正式抽签前,可调换运动员。每调换1人,需向组委会交纳手续费人民币100元。抽签后,不得更换。
(五)报名后弃权,每人次需向组委会交纳手续费人民币100元。
(六)比赛补充通知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于赛前50天报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审定,赛前40天发给各参赛单位(包括国家集训队)。
九、竞赛器材
(一)靶纸规格:70米、60米项目使用122厘米靶纸;50米、40米、30米使用80厘米靶纸。
(二)使用中国射箭协会审定的电子计时、记分设备、箭靶、靶纸(含内10环)。
十、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射箭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10-88961649(传真) 010-88962277-237、664
通信地址:北京石景山区福田寺甲3号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箭部(100041)
(二)承办单位:福建漳州市体育局
1、 联系电话:0596-2030301 传真:0596-2030301,2023570
2、 联系人:刘宝勇、翁庆瑞 0596-2288963
3、通信地址:福建漳州市体育局竞训科(363000)
十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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