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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年度授予射箭项目优秀裁判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1-07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大中小
为进一步加强射箭项目裁判员队伍的管理,提高裁判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2003〕125号的通知精神,决定从2003年开始,每年按照“射箭裁判员考评办法”进行射箭裁判员考评。经过核算裁判员考评表分数,获得前三名的是李长顺(陕西)、郭秀礼(山西)、班晋蓉(四川)。经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审核,批准授予李长顺、郭秀礼、班晋蓉三位同志为“2003年度射箭项目全国优秀裁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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