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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射联对手枪速射规则修改有关问题的解释
发布时间:2004-01-12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国际射联杂志》2003年第5期上刊登了国际射联执委会关于修改一些规则的决定,其中手枪速射项目目前使用的自选速射手枪和速射短弹将从雅典奥运会以后改成使用标准手枪和5.6毫米长弹。
就手枪速射枪支和子弹规则的修改,引发了一系列问题。诸如:为了减小枪支跳动,是否允许减少5.6毫米长弹的火药装填量?如果标准手枪的重量不超过限量(1400克),是否允许增加枪的配重?如果握枪手的虎口上部木套外缘到虎口位置的木套距离不超过30毫米,为了保持枪支的稳定,是否允许把标准手枪的木套改制成类似速射式的手枪木套?带着这些疑问我们咨询了国际射联裁判委员会主席德雷克•艾威先生。
2004年1月6日艾威先生给我协会发电子邮件,解答了以上的问题。
首先他告诉我们,国际射联修改这项规则的意图,是把所有手枪项目的枪支和子弹规格统一起来,换句话说就是手枪速射项目的比赛器材和25米女子运动手枪以及标准手枪项目的相一致。
其次有关标准手枪的具体规格,他指出,枪的尺寸、增加配重后的重量、木套等等都必须符合现行的标准手枪规则。
再有就减少子弹火药装填量问题,他解释说,不允许减少子弹的装药量,5.6毫米长弹的最低重量应为2.53克,最小初速是280米/秒,详细的规格和要求将会写进2005年版的新规则里。
最后他特别提到,答复我们的问题前他已和国际射联技术委员会主席大卫•帕里施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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