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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垂钓俱乐部挑战赛(成都青白江站)预选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3-09-30 来源:社体中心 字体: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四川省体育局
成都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
四川省钓鱼协会 
三、协办单位

 成都市青白江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成都市青白江区旅发局
 成都市青白江区龙王镇人民政府                                      
成都市钓鱼人钓具有限公司
四川金龙鱼饵有限公司
四、策划单位
北京鼎齐生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五、媒体支持
央视五套、全国体育联播平台、《四海钓鱼》频道、《职场娱乐圈》栏目、《快乐垂钓》频道、《搏鱼天下》杂志、《钓鱼》杂志、《垂钓》杂志、海峡钓鱼网、中国钓鱼运动网
六、纪念品、指定用品提供
2013年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合作伙伴,全国垂钓俱乐部挑战赛指定用品单位提供商:
老鬼鱼饵公司(满员鱼饵)
四川金龙鱼饵有限公司(满员鱼饵)
青岛渔纳多钓具有限公司(满员鱼护)
成都市钓鱼人钓具有限公司(满员衣服)
四川金龙鱼饵有限公司(满员帽子)
瑞恩赛箱包(北京)有限公司
嘉兴太平洋钓具有限公司
七、举办时间
2013年10月8-9日
八、举办地点
 成都市青白江龙王镇垂钓中心
九、参赛单位及总决赛资格
(一)、全国各具有法人资格的钓鱼俱乐部均可组队参赛(每队3人),不受名额限制,同时运动员不受区域与户籍限制。      
(二)、本站预选赛入围总决赛资格为10个;获得资格的俱乐部队参加总决赛免交报名费。
(三)、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的俱乐部队需在比赛结束当日,缴纳参加总决赛保证金1500元方视为有效;该站预选赛出现弃权并经顺延程序后仍未满10个有效名额的,主办单位将收回本站预选赛无效名额,所收回的名额将顺延由下一站预选赛递增。总决赛参赛保证金在参加总决赛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无故不参加总决赛的俱乐部队所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参赛队数
限40-100个队,额满为止。
十一、报名、参赛费、报到说明
(一)、报名方法
参赛运动员向四川省钓鱼协会及成都钓鱼人钓具有限公司以电话、手机短信报名。
联系人:左贤东,联系电话:13980787879

(二)、参赛费用

1、参赛费每队900元(承办单位提供竞赛日午餐及饮用水)。
2、参赛运动员个人须持有《国家级钓鱼赛事参赛积分信息卡》方能参赛,未持有该卡的,可在报到时一次性购买,每张100元,终身使用。
3、报到办法
    2013年10月7日9:30-16:00各俱乐部参赛队三名运动员(未办理积分卡者,必须亲自携带身份证),到成都市青白江龙王垂钓中心报到。
十二、竞赛项目
3.6米对象鱼尾数赛(鲫鱼)
4.5米对象鱼重量赛(鲫鱼)
5.4米混合鱼总重量赛(除鲢鳙外养殖鱼种)
十三、赛制编排
1、个人三项循环积分赛(第一天,三场)
2、团队专人专项积分赛(第二天,四场)
十四、竞赛办法
(一)、比赛历时两天。
(二)、第一天比赛,每队3名运动员分别参加上述三个项目的比赛,每人每个项目循环进行一场比赛,每场比赛70分钟。
(三)、第二天比赛,每队3名运动员分别参加上述三个项目的比赛,每个项目进行四场比赛,每场比赛70分钟。
(四)、手竿钓对象鱼尾数赛以有效鱼(鲫鱼)尾数为成绩依据;手竿钓对象鱼重量赛以有效鱼(鲫鱼)重量为成绩依据,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以有效鱼种(除鲢鳙外养殖鱼种)的总重量为成绩依据。
(五)、每队3名运动员两天七场的总成绩分之和为团体成绩分,分数少者领先,以此排定团体名次,如总成绩分相同,则以副本分,即个人七场三项总排名分的优异为第一副本分;三人钓获量总尾数为第二副本分;三人钓获量总重量为第三副本分,以此确定团体成绩。
(六)、每个运动员两天七场的积分和为个人成绩分,分数少者领先,以此排定名次,如积分相同,则以副本分,即个人单场积分,以此确定个人成绩。
(七)、参加本站比赛选手的服装由组委会统一提供,比赛时必须统一穿着使用。
十五、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团体只设入围总决赛资格奖,不设奖金;个人奖项奖金总额为30000元,运动员须依法纳税;参赛运动员将获得中国竞技钓鱼运动员等级评定积分。
(一)、团体总成绩(总决赛资格)奖
第一至十名:证书一本,不设奖金
(二)、个人三项总成绩
第一名:10000元,证书一本;
第二名:4000元,证书一本;
第三名:3000元,证书一本;
第四名:1600元,证书一本;
第五至第六名:1200元,证书一本;
第七至十名:1000元,证书一本;
第十一至十五名:600元,证书一本;
第十六至二十名:400元,证书一本。
十六、裁判员选派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负责选派本站预选赛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成统裁判长,其他辅助裁判人员由承办方选派。
十七、解析权
本站预选赛竞赛规程最终解析权归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十八、成绩查询
中国钓鱼运动网  
十九、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各站比赛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 ,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比赛规则

比赛用饵由老鬼鱼饵公司、四川金龙鱼饵有限公司联合提供满员使用。
1、运动队自行确定运动员的比赛项目顺序和参赛项目。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参赛项目抽签确定钓位。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2、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比赛期间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3、饵料由组委会全额提供,不得传递饵料。禁止毁窝、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
4、参赛钓具按规定执行,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5、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量,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量时其它运动员不得围观。成绩经本人和相邻钓手确认后方为有效。
6、比赛必须挂立漂单漂正规抛竿垂钓,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公分。
7、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在钓位上吸烟、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及其它电动辅助设备。不得向赛池内泼水和乱丢脏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离开钓位前必须将本场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品投放到指定地点或容器内,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8、手竿钓对象鲫鱼尾数赛项目限用3.6米手竿一支(正负<3cm);手竿钓对象鲫鱼重量赛项目限用4.5 米手竿一支(正负<3cm);手竿钓混合鱼总重量赛项目限用5.4米手竿一支(正负<3cm);线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0.3米,鱼钩1-2只,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
9、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手竿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10、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一律不计成绩,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
11、比赛期间禁止换人,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12、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听从裁判员的现场指挥。
13、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1)警告。
(2)罚加该场比赛成绩3分。
(3)罚减最大一尾鱼并罚加该场成绩3分。
(4)取消该场(项)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场(项)比赛成绩。
(5)取消全部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6)追加处罚:情况特别恶劣的,将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并作进一步的追加处罚。
14、仲裁及申诉:
本站比赛将设立赛事仲裁委员会,行使仲裁责能。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
     附件: 全国垂钓日程安排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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