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3年10月21日至26日在江西省婺源县举行。
二、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门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江西省体育总会、江西省门球协会、江西省上饶市体育局、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上饶市门球协会、婺源县体育总会、婺源县老年人体育协会、婺源县门球协会。
三、竞赛项目
5人制比赛。
四、参赛要求
(一)中国门球协会会员单位可组队参赛。
(二)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队员5至8人(教练员兼队员,应包含在队员名额内),球队称谓以县、乡、镇、村为单位。
(三)运动员身体健康。
(四)年龄不超过70岁(194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球协会《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011》。
(二)运动员只能代表身份证居住地的县、乡、镇、村参赛,如代表其它县、乡、镇、村,需要获得当地门球组织的书面认可。
(三)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和淘汰附加赛,决出相关名次。
(四)上场比赛的队员必须统一着装、穿平底运动鞋,教练员、队长必须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徽章,违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五)比赛用球及球槌须为中国门球协会2012-2013年度认定的企业产品,企业名称品牌请登陆中国门球协会网站查询,网址: www.gateball.cn。
(六)比赛场地为人工草坪。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获得比赛第1至第3名的球队发给奖杯、奖牌、证书(领奖人员每队最多8人);获得第4至第6名的球队发给奖杯、证书。
(二)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组委会按照中国门球协会《全国门球竞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证书。
七、裁判和仲裁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裁判组长由中国门球协会选聘,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二)各参赛单位须报1名国家级或55岁以下一级随队裁判员参加工作,并与大会裁判员集中食宿,所有费用自理。
(三)裁判员请自备白色长裤、白色平底运动鞋(大会提供裁判服上装),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裁判等级徽章。经赛前裁判员培训,符合资格者方可上场执裁
(四)鼓励一级以上55岁以下门球裁判员担任志愿裁判。
八、费用
(一)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1、大会提供统一食宿宾馆为滨江宾馆:
食宿标准为双人间160元/人/天,报到时向酒店一次交纳。
2、自行安排食宿的运动队可与当地推荐旅行社推介的酒店联系。
(二)报名费:每个参赛队交500元由承办单位代收,收据由中国门球协会提供。
(三)未按本规程推荐随队裁判员的参赛单位,须向承办单位会交纳1000元裁判员聘请费。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加单位按规定填写(打印)《2013年第二届全国农村门球大联动比赛报名表》(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于2013年9月30日前分别报送中国门球协会和赛事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接受报名。
1、中国门球协会:
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邮政编码:100763。
联系人:陈晓芸,电话:010-87182319,
2、赛事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婺源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联系人:汪玉容,
手机:13576399184,传真:0793-7361651,邮政编码:333200
(二)报到:各参赛队、随队裁判员报到时,须出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身份证原件等。
(三)报到时间及地点
各参赛队、仲裁、裁判员于10月21日18时前,到江西省婺源县滨江宾馆报到。22日裁判员培训,召开组委会,23-25日比赛。
1、报到及食宿地址:江西省婺源县滨江宾馆(乘车路线见附件2),联系人:总负责(经理) 李荣春13979387568 、15970342325
营销经理:邱秀珍13979362641,
滨江宾馆总服务台:0793-7162000。
2、食宿需自行安排的,到江西省婺源县金山旅行社报到,食宿地点由该旅行社推介安排,地址:婺源县二环路紫阳公安分局门口,联系人:总经理:李荷珍:手机15870983888、0793-7344890
计调:朱明媚,手机13517033745,0793-7342856,
传真:0793-7342917。
十、保险事宜
请所有参赛单位和运动员务必提前自行办理2013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事宜,比赛期间发生任何意外均责任自负。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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