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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绿色运动健身大会健身瑜伽展示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3-09-16 来源:社体中心 字体: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13年10月19-20日在池州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健美协会
    安徽省体育局
    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安徽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教育体育局
    四、协办单位
    安徽省健美协会
    五、参赛单位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育总会秘书处),健美协会,行业体协秘书处,有关体育院(校)项目管理部门、有关健身俱乐部、健身瑜伽馆均可派队参加。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组
    男、女成年单人组、混合双人组、元老组(1个组不分性别)、集体组(3-6人)。
    (二)年龄规定
    1、男、女成年组年龄为16周岁-50周岁之间者均可报名参赛。
    2、元老组年龄为51-60岁之间。
    (三)比赛服装
    参赛选手需着符合表演内容的瑜伽服,赤足。
    (四)进行规定动作的比赛。选手在创编时需根据组别加入规定相对应体位,可穿插其他体势,难度自行编排,前后顺序不限。
    (五)成套动作时间
    男、女成年单人组、元老组:预赛、复赛(规定动作)时长6分钟,决赛(自选动作)3分30秒以内。
    混合双人组:预赛、决赛(自选动作)3分30秒以内。
    集体组:决赛(自选动作)4分钟以内。
    男、女成年单人组、元老组、混合双人组、集体组成套动作展示需在规定时间以内,超时表演视为“0”分。
    (六)规定动作:
    1、男、女成年单人组、元老组预赛:拜日式(规定动作另行通知)。6分钟以内完成,大会提供背景音乐。
    复赛:自选动作,3分30秒以内完成,背景音乐自备。
    决赛:自选动作,3分30秒以内完成,背景音乐自备。
    2、混合双人组:自选6个体式,预赛阶段使用大会背景音乐,决赛阶段音乐由选手自备。
    3、集体组(包含规定动作并不少于16个体位)展示音乐自备。
    4、混合双人组和集体组队型变化丰富,配合流畅,有艺术性。
    (七)评分标准
    男、女成年单人组、元老组、混合双人组、集体组按瑜伽体式展示进行评分,评分采用10分制计算,分值取小数点后2位。
    1、评分因素:
    动作编排(4分)、动作完成(4分)、艺术表现(2分)。
    2、动作编排:
    (1)根据音乐风格或表现主题,在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进行创编,动作、服饰与音乐协调一致。
    (2)动作的难度和强度根据表演者自身水平,禁止出现危险或对身体有伤害的动作。
    (3)动作类型丰富,编排中需有站立、前屈、扭转、平衡的体位展示,各体势之间的连接需科学而顺畅。
    (4)混合双人组和集体组有互相交流,充分利用空间并加入队型变化。
    3、动作完成:
    (1)动作完成轻松、准确、流畅,控制,衔接清晰。
    (2)动作技术正确,明显地有与呼吸相配合的节奏感。
    (3)柔软而有力度,没有过度超伸或不安全动作。
    (4)混合双人组和集体组配合协调。
    4、艺术表现:
    (1)有突出的表演风格、表演形式和艺术表现力。
    (2)表达一种健康和积极向上的态度。
    (八)展示统一使用大会准备的瑜伽垫子。训练可用自带瑜伽垫子。
    七、参赛要求
    (一)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人数、组别不限。
    (二)参加人员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合参加体育大赛的疾病,需持2013年地市级医务部门的健康证明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三)参赛选手需按照大赛规定的展示时间提前至少30分钟到场进行检录。比赛设有专门的检录处,检录未到场视为自动弃权。
    (四)男女成年单人组、元老组、混合双人组、集体组决赛阶段自选音乐需单独录制在CD碟上,不接受U盘文件,CD碟上不允许有其他的内容。
    (五)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按号序先后顺序出场。
    八、报名、报到及离会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需填写报名表(附后)一式二份,于2013年9月27日前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分别寄到中国健美协会和承办单位。逾期不予参赛。
    中国健美协会联系方式:
    地址、邮编:北京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100763
    电话:010-67147628、87182320
    传真:010-87182320、67133577
    联系人:刘育廷
    安徽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邮编: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97号、230001
    电话:0551-2880466、2873718
    传真:0551-2880466
    联系人:胡娟(13855168646)、周赟(15605512210)
    邮箱:enail:quanguols@163.Com
    2、报名后不得无故撤消报名。如因特殊情况不参赛或更换运动员名单者,必须于赛前15天函告主办和承办单位。
    (二)报到
    各运动队于2013年10月18日上午到池州市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并交验身份证、2013年地、市级医院出示的健康证明。下午15:00召开技术会议。
    (三)离会
    2013年10月21日离会。提前到达和延后离会所产生的食宿费用自负。
    (四)不详之处可登陆中国健美协会官方网站查询。
    九、录取等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组一、二、三等奖的运动员颁发证书、奖牌、奖金。
    (二)男、女单人组设“最佳形象奖”、“最佳形体奖”各1人,颁发证书。
    (三)混合双人组及集体组设“最佳组合奖”“最佳编排奖”、各1对(队),颁发证书。
    (四)元老组设“最佳参与奖”、“最佳表现奖”各1人,颁发证书。
    十、费用
    参赛单位的往返旅费自理。展示期间大会负担每个参赛单位8人食宿费用(其中管理人员1名,运动员7名),不足2名(含2名)运动员的单位,大会不负担管理人员的食宿费。
    十一、展示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十二、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加展示人员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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