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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跳绳精英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3-03-28 来源:社体中心 字体: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5月14日至19日,江苏省泰兴市。
    二、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江苏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泰兴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上海大健石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竞赛分组及项目
    (一)竞赛分组
    1.按年龄分组。甲组:1994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乙组:1995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含)间出生;丙组:200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2.按性别分组。男子组、女子组、混合组(比例不限)。
    (二)竞赛项目
    1.计数赛
    (1)30秒单摇跳、双摇跳
    (2)3分钟单摇跳
    (3)4×30秒单双摇接力跳(混合组)
    (4)3×40秒交互绳单摇接力跳(混合组)
    (5)3分钟10人长绳“8”字跳(混合组)
    (6)三摇跳(限甲、乙组)
    2.花样赛
    (1)个人花样
    (2)2人同步花样(混合组)
    (3)2人车轮跳花样(混合组)
    (4)3人交互绳花样(混合组)
    3.表演赛(年龄、性别不限)
    4.花样跳绳六级达标赛
    (1)上场人员5-12人,套路难度自选;
    (2)按各级规定难度动作创编套路,超规定难度不计;
    (3)成套表演套路音乐时间不超过3分钟。
    5.趣味跳绳(年龄、性别不限)
    (1)3分钟10人长绳同步跳:在3分钟限时内,由两名运动员同步单摇长绳,其余8名运动员集体跳。
    (2)1分钟双人单摇跳:2名运动员分别左、右手持绳同时单摇跳。
    四、参赛要求
    (一)接受社会各界以队为单位报名。
    (二)每队最多可报23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2人,男女运动员各10人。
    (三)每名运动员限报6个竞赛项目,另可兼报达标赛、表演赛和趣味赛。
    (四)运动员须2013年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各队报到时须向组委会竞赛组交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如出现瞒报或虚报信息,取消全队参赛资格。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最新审定的《跳绳竞赛规则》和《全国跳绳大众锻炼等级标准竞赛办法》。
    (二)30秒单摇跳、双摇跳,3分钟单摇跳,1分钟双人单摇跳使用“培林牌”全国跳绳竞赛指定器材;花样赛、花样跳绳六级达标赛、3分钟10人长绳“8”字跳、3分钟10人长绳同步跳使用“新健牌”全国跳绳竞赛指定器材(联系方式见附件4),均由组委会提供。其余竞赛项目器材自备。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计数赛、花样赛、趣味跳绳
    1.各项目各组别分别录取前6名。如报名人(队)数未满6名,以递减1名方式录取。
    2.各项目各组别前6名颁发证书,3分钟10人“8”字跳前3名另外颁发奖杯。
    (二)表演赛:录取前8名,按照1:2:5颁发一、二、三等奖证书和奖杯。
    (三)达标赛:达标赛不计名次,颁发全国达标等级证书。
    (四)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全国跳绳竞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评选。
    七、仲裁和裁判员
    (一)组委会设立仲裁委员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开展工作。
    (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聘。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八、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请登录网站下载附件1、2,填写后传真至主承办单位,附件2电子版发至。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1日,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后运动员不得更改报名项目,弃权比赛报名费不予退还。在赛前技术会接收附件3和比赛用音乐光盘。
    (二)2013年5月14日18点前到泰兴市皇冠大酒店报到,15日适应场地、16:00召开技术会议,16日至18日比赛,19日离会。
    (三)联系人
    1.江苏省泰兴市体育局:徐向群
    电话:13952669829 传真:(0523)87620665
    2.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黄硕
    电话:(010)87183998;15901293762 传真:(010)67133577
    (四)乘车路线(见附件5)。承办单位提供泰兴市内接站服务。如需市外接站,可提前联系,费用自理。
    九、经费
    (一)各参赛队差旅食宿费用自理。
    (二)各参赛队须在组委会指定酒店食宿,食宿费每人每天160元人民币(双人标间),不足部分由组委会补贴。食宿费报到时向承办单位一次性缴纳,食宿费发票由承办单位提供。
    (三)报名费按个人参赛项目收取,每报一项交报名费20元人民币,达标赛报名费10元人民币。报名费以队为单位在5月1日前向主办单位一次性交纳,可通过邮局汇款(汇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邮编:100763,联系人:黄硕),发票在赛前技术会上提供。未交报名费不能参赛。
    (四)凡通级达标合格者,另交证书费10元人民币,由协办单位收取。
    十、保险
    参赛人员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自行承担参赛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一切意外伤害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
    附件:1. 跳绳精英赛报名表.doc
    5. 乘车路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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