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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体字〔2026〕44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国普拉提运动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完善教练员制度体系,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体育项目管理制度建设督办工作的通知》(体政字〔2022〕75号)要求,经专家评审会审定,现印发《全国普拉提教练员管理办法(试行)》。
试行期间,各相关单位应遵照实施,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反馈试行中遇到的问题及修改建议。我中心将根据试行情况和各方反馈意见,适时修订完善。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8611106813。
附件:全国普拉提教练员管理办法(试行).docx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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