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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湖北、湖南、广东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佛山市人民政府主办,佛山市体育局、佛山新城管委会、佛山能兴集团承办,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协办的2012年佛山国际龙舟邀请赛将于2012年11月2日至5日在广东省佛山市佛山新城举行。为保证比赛的顺利举办,经研究选调以下同志参加龙舟竞赛和裁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名单 主 任:邹积军(国家体育总局) 副 主 任:余汉桥(国家体育总局)麦 良(广东) 成 员:李丽萍(国家体育总局)杨振富(广东) 辛 毅(国家体育总局)陈亦新(福建,国际级) 二、组委会工作人员 技术代表:陈亦新(兼) 三、裁判委员会名单 总裁判长:魏 伟(广东,国际级) 副总裁判长:周立伟(湖南,国际级)夏昌华(湖北,国家级) 裁 判 长:蔡克章(湖北,国家级)吴秋里(湖南,国家级) 袁新国(湖北,一 级)颜星星(湖北,一 级) 刘金华(福建,一 级)蔡维霞(福建,一 级) 陈晓丹(广东,一 级)李建华(广东,一 级) 欧阳广(广东,一 级)江 皓(广东,一 级) 四、报到与离会 (一)请周立伟、魏伟、陈亦新、夏昌华、陈镜清于10月31日到达赛区,检查和协助赛区落实各项工作;其他人员应于11月1日到达赛区(报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财神酒店,联系人:梁志军,电话:0757-28780921)。 (二)11月5日中午前离会。 五、经费 (一)选调人员在当地食宿、交通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二)选调人员的差旅费报本人所在地到赛区往返费用。 (三)选调人员只能乘坐火车硬卧或相当于火车硬卧标准的其它交通工具。 (四)承办单位应按照中国龙舟协会要求根据裁判路途实际情况报销路费、路途补助和市内交通补贴。 六、因故不能参加裁判工作者,需事先向中国龙舟协会通报情况,在获得批准后由中国龙舟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选调其他裁判员。 请各单位通知选调人员按时赴赛区报到,选调人员请提前将到达车次及时间通知赛区,同时确定返程订票事宜,由于个人原因未能订到返程票者将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1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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