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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龙舟项目预选赛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5 来源:中国龙舟协会 字体:

社体协会字〔2017〕184号

中国龙舟协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

龙舟项目预选赛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各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的通知》(体群字〔2017〕36号)、《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运动员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体群字〔2017〕5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赛风赛纪规定的通知》(全运纪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运动员资格

  (一)严禁全运会竞技项目专业运动员和注册运动员参赛。 【以《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竞赛项目设置的通知》(体竞字〔2014〕148号)规定的为准】

  (二)严禁跨省选材参赛。运动员凭身份证(户籍地)、入伍地、学籍所在地证明参赛。

  (三)军人、武警、相关行业体协人员凭一年以上有效证件可代表本单位(行业体协)参赛。

  (四)废止原龙舟单项规程中第三条(运动员资格与审查)第一款第4条。

  (五)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运动员资格问题,对违反规定在运动员参赛资格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赛风赛纪规定的通知》等文件严肃处理。

  二、预选赛报名

  (一)解放军代表队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文化处或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体育处为单位进行报名,行业体协代表队由相关国家级行业体协为单位进行报名。

  (二)各代表队(含天津、香港、澳门)报名须填写《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龙舟竞赛报名表》(附件1),并于2017年5月7日前将报名表、第二代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使用其有效身份证、台胞证)复印件、相关材料、责任声明书(附件2)原件等材料邮寄至中国龙舟协会(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者将不予受理。

  相关材料具体为:

  1、入伍材料: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等复印件;

  2、学籍材料:学籍卡和学生证复印件,学生在校证明(附件4)并加盖报名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和学校公章原件;

  3、行业体协材料:行业体协会员单位证明及所属单位工作证明原件,本人同意书原件。

  (三)各队在报名时须提交代表队运动员个人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

  (四)登陆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龙舟在线注册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182.92.108.145:9098/web/index.html。

  三、预选赛报到

  (一)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各参赛队于6月1日到广东省麻涌镇椰林科技创意园全运会龙舟预选赛办公室报到,并请于5月25日前将抵离航班、车次通知组委会,联系人:谢柱强;联系电话:13480000331,0769-88828962,邮箱:mcztw@126.com,酒店列表见附件3。

  (二)组委会负责各参赛队报到和离会在机场(广州、深圳)、火车站(广州南、东莞、虎门)的免费接送服务各1次(分批抵达的队伍只提供免费接送1次,其它人员自行解决交通)。

  (三)组委会负责各队抵达赛区后由指定酒店至赛场的往返交通接送,未入住指定酒店的运动队自理。

  四、预选赛日程安排

  (一)6月1日:全天报到;

  (二)6月2日:运动队采访、训练,领队教练联席会议;

  (三)6月3至5日:竞赛日;

  (四)6月6日:离会。

  (五)如有任何变化,以领队教练联席会议为准。

  中国龙舟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汉杰

  电 话:010 - 67128832

  传 真:010 - 67133577

  邮 箱:zglzxh@126.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中国龙舟协会,100763

  附件(请点击下载查看):

  1、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龙舟竞赛报名表

  2、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龙舟项目责任声明书

  3、赛事酒店列表

  4、学生在校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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