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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健身瑜伽高级教练员培训班的函
发布时间:2017-03-29 来源: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字体:

社体字〔2017〕95号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举办
健身瑜伽高级教练员培训班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有关单位:
  为完善健身瑜伽技术人员管理体系,积极推广《健身瑜伽108式体位标准》,我中心决定在2017年举办4期健身瑜伽高级教练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
  全国瑜伽运动推广委员会;
  北京西美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安徽嘉润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中国健美协会九华山健身瑜伽营地。
  三、培训时间
  第一期:4月5日至11日(5日报到  11日离会);
  第二期:5月2日至8日(2日报到  8日离会);
  第三期:6月1日至7日(1日报到  7日离会);
  第四期:8月1日至7日(1日报到  7日离会)。
  四、培训地点
  池州市柯村水街瑜伽村酒店。
  五、培训内容
  (一)健身瑜伽教练员职业道德;
  (二)瑜伽发展简史及流派特征;
  (三)健身瑜伽体系及运动原理;
  (四)健身瑜伽108式体位标准;
  (五)健身瑜伽108式体位教学;
  (六)健身瑜伽竞赛规则及裁判。
  六、培训考试
  (一)理论考试(50分);
  (二)体位测试与教学实践(50分)。
  七、证书颁发
  (一)考试合格者,颁发健身瑜伽高级教练员证书,获得健身瑜伽初、中级教练员教学资格,和参加2018年健身瑜伽培训导师考试资格;
  (二)考试不及格者,参加下期培训补考,免交培训费;
  (三)证书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印制颁发。
  八、报名要求
  (一)从事瑜伽教学工作满5年,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5周岁以上;
  (二)热爱健身瑜伽运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本人瑜伽体位水平达到《健身瑜伽108体位标准》三级;
  (三)有瑜伽教学经历,能独立承担《健身瑜伽108体位标准》三级教学;
  (四)所训练的运动员在全国性健身瑜伽比赛中获得前10名,在省级瑜伽比赛中获得前6名,在市级瑜伽比赛中获得前3名;
  (五)熟悉《健身瑜伽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六)无不良记录;
  (七)请登陆全国瑜伽运动推广委员会网站报名;
  (八)自备白色贴身瑜伽服;
  (九)晚到早退者取消考试资格。
  九、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2800元/人(西南地区: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培训费2000元/人),报名时一并将培训费网上支付至安徽嘉润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方确认报名;
  (二)食宿费210元/每天/每人(住2人间,住单人间加收150元/每天/每人);
  (三)早退者不退培训费。
  十、联系方式
  (一)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联系人:李怡青         联系电话:010-87182319  
  (二)北京西美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报名查询)
  联系人:车金凤         联系电话:153-1367-0393 
  (三)九华山健身瑜伽营地
  联系人:胡 燕         联系电话:183-5662-5682
  (四)水街瑜伽村酒店
  联系电话:0566—3268666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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