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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德州﹒神通杯第二届全国机器人运动大赛竞赛规程的函
发布时间:2017-02-28 来源: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字体:

 

社体字〔20176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德州﹒神通杯

第二届全国机器人运动大赛竞赛规程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军委政治部宣传局文化处、军委训练部训练局军事体育处,有关大专院校:

机器人运动是一项新兴的益智类体育竞赛项目。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进一步提高我国机器人运动水平,更好的服务于经济、社会、国防等发展,经研究,定于2017821日至25日在山东省德州市举行德州﹒神通杯第二届全国机器人运动大赛。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准备,做好组队参赛工作,争取优异成绩。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17124

  

德州·神通杯第二届全国机器人

运动大赛竞赛规程

一、大赛宗旨

贯彻《全民健身条例》,推动我国素质体育运动发展,加强机器人运动交流合作,提高机器人运动技术水平,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大局。大赛主题:运动炫科技,智慧赢未来。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山东省体育总会

德州市人民政府

神州通信集团

三、承办单位

中国机器人运动工作委员会

德州市体育局

北京神通文化俱乐部

四、协办单位

神州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五、举办时间和地点

2017821日至25日(821日开幕式,825日闭幕式),在山东省德州市举办。

六、竞赛项目

(一)陆地项目

1、机器人马球赛(室内)

2、机器人障碍赛

3、机器人舞蹈赛

4机器人足球赛

(二)空中项目

1、无人机花样队列赛

2、无人机任务赛

七、参赛办法

(一)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军委政治部宣传局文化处、军委训练部训练局军事体育处为单位组团(队)参赛。地方院校由省(区、市)统一组团(队),部属院校可单独组团(队)。

(二)每单位代表团团部人员限报5人,其中须团长1人、联络员1人。

(三)每个代表团每个项目每个组别限报1支参赛队。

1机器人马球赛: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6人,其中替补2人,上场比赛运动员为4人,组别为成年组、青年组。

2机器人障碍赛: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6人,其中替补2人,上场比赛运动员为4人,组别为青年组、少年组

3机器人舞蹈赛: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2人,上场比赛运动员为2人,组别为青年组、少年组

4、机器人足球赛: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5人,其中替补2人,上场比赛运动员为3人,组别为青年组、少年组

5、无人机花样队列赛: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7, 其中替补2人,上场比赛运动员为5人,组别为成年组、青年组。

6、无人机任务赛: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9人,其中替补2人,上场比赛运动员为7人,组别为成年组、青年组。

(四)领队和教练可互相兼任,但不得兼任运动员。

(五)运动员不得兼项。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机器人运动工作委员会最新审定的《中国机器人运动竞赛项目规则》。

(二)视报名情况确定赛制,采用循环赛或淘汰赛办法。

九、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性别不限,年龄段分组如下:

少年组:10岁至13岁,即200411日(含)至20071231日(含)期间出生。

青年组:14岁至17岁,即200011日(含)至20031231日(含)期间出生。

成年组:18岁及以上,即19991231日(含)前出生。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中国机器人运动工作委员会颁发的运动员资格证书。教练员和领队必须持中国机器人运动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教练员资格证书。

(三)各单位须对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和参赛资格进行严格把关,由组委会进行资格审核。

(四)对违反资格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及所在参赛队全部运动员参赛资格和已获奖项,并对其所在代表团给予通报批评。

(五)代表团全体人员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见附件3),否则不得参赛。

十、报名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军委政治部宣传局文化处、军委训练部训练局军事体育处和各部属院校根据大赛规程选拔和组建参赛队伍,做好报名工作。

二)第一次报名:各单位须于2017531日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将《第二届全国机器人运动大赛第一次报名表(代表团、参赛队)》(见附件1)报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中国机器人运动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三)第二次报名:各单位须于2017630日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将《第二届全国机器人运动大赛第二次报名表(代表团、参赛队)》(见附件2)报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中国机器人运动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四)第二次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运动员,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须由组团(队)单位向大赛组委会提交正式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方可更换。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分别录取前6名并颁发获奖证书,前3名颁发奖金,标准为(税前人民币):

1、机器人马球赛

第一名8万元,第二名4万元,第三名2万元。

2、机器人障碍赛

第一名8万元,第二名4万元,第三名2万元。

3、机器人舞蹈赛

第一名4万元,第二名2万元,第三名1万元。

4、机器人足球赛

第一名8万元、第二名4万元、第三名2万元。

5、无人机花样队列赛

第一名8万元,第二名4万元,第三名2万元。

6、无人机任务赛

第一名8万元,第二名4万元,第三名2万元。

(二)各项目各组别不足8队报名参赛的项目减一名录取;不足6队报名参赛的项目,取消比赛作为表演赛(不设奖金)。

(三)向所有参赛队颁发荣誉证书。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最佳组织奖”,颁发证书。

十二、报到及离会

(一)2017820日报到,826日离会。

(二)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三)各代表团报到时提交所有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及全队签名的《赛事安全责任书》,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赛。

十三、仲裁及裁判员

(一)大赛设仲裁委员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有关规定。

(二)对裁判员判决有异议的,须在本场比赛结束1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并交纳申诉费2000元。

(三)经仲裁委员会复审,裁判员的判决是正确的,维持原判,申诉费不予退还。属于裁判员的误判,仲裁委员会可视情况对裁判员进行教育或处罚,但不改变裁判员所作的决定,申诉费予以退还。

(四)正、副裁判长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

十四、经费

(一)各代表团及参赛队往返差旅费、器材费、运输费自理。

(二)各参赛队每名运动员须交纳参赛费200元。

(三)各代表团(队)自备服装,要求全团(队)成员在大赛期间统一着装。

(四)各代表团及参赛队比赛期间食宿、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十五、其他

(一)各代表团须自备参加开、闭幕式团旗,颜色自定,规格为2.4×1.6米,标明代表团名称,如北京市代表团、“北京大学代表团(可加校徽)”,不得出现其它标志。

(二)培训、报名参赛咨询电话95130123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第二届全国机器人运动大赛组委会。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联 系 人:王 

    话:(01087182199

    真:(01067133577

电子邮箱:chnqytx@163.com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

(二)中国机器人运动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联 系 人:李玉梅  孟凡杰

    话:(01082253918

    真:(01082250189

电子邮箱:office@cssrc.org

    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7号楼

(三)山东省德州市体育局

联 系 人:张 

    话:(05342189679

    真:(05342641739

电子邮箱:dzstyzh@126.com

   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博大道888

附件:1第二届全国机器人运动大赛第一次报名表(代表团、参赛队)

      2第二届全国机器人运动大赛第二次报名表(代表团、参赛队)

      3自愿参赛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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