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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健身瑜伽裁判员培训班的函
发布时间:2017-02-17 来源: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字体:

 

社体字〔201721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举办2017

全国健身瑜伽裁判员培训班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有关单位

为健全健身瑜伽竞赛管理体系,进一步推动健身瑜伽有序发展,决定举办2017年全国健身瑜伽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

全国瑜伽运动推广委员会、安徽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安徽嘉润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国健美协会九华山健身瑜伽营地。

三、培训时间

2017326日至41日(326日报到,41日离会)。

四、培训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茶溪小镇酒店。

五、培训方式

(一)学习内容

1、健身瑜伽裁判员职业道德解析。

2、《2017健身瑜伽竞赛规则》解析。

3、《2017健身瑜伽裁判法》解析。

4、《2017健身瑜伽108式体位标准》解析。

5、健身瑜伽裁判实践。

(二)考试

1、健身瑜伽裁判员职业道德、《2017健身瑜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占40%(笔试)。

2、《2017健身瑜伽108式体位标准》动作要领占30%(笔试)。

3、健身瑜伽裁判实践占30%

(三)证书

1、考试总分合格者(60分以上)颁发结业证书,享有担任各地健身瑜伽竞赛辅助裁判员资格。

2、考试总分优秀者(85分以上)颁发裁判员证书,享有担任20172018年全国健身瑜伽竞赛裁判资格。

3、证书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印制颁发。

六、报名

(一)年龄25—50周岁(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性别不限。

(二)从事瑜伽教学5年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无不良信息记录。

(五)请320日前登陆全国瑜伽运动推广委员会网站报名

(六)学员自备贴身瑜伽服(含一套白色)。

七、培训费用

(一)缴纳培训费800/每人,费用由安徽嘉润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收取。

(二)缴纳食宿费(2人间)210/每天/每人,住单间人员每天/每人加收100元。

(三)为保证培训秩序和质量,已报登录报名成功的学员晚到或早退,培训费不退还,学习资格取消。

(四)取得2016年健身瑜伽裁判员培训班结业证书的人员持证书可直接参加培训考核,收取90元工本费,免培训费。

八、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联系人:李怡青       

  话:010-87182319

(二)健身瑜伽营地

联系人:胡           联系电话:186-5598-5816

(三)茶溪小镇酒店

联系电话:0566—5590999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1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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