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赛人员须身体健康,并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大会期间运动员如有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广西大众气排球竞赛规则》
(二)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小组前两名参加第二阶段比赛,决出前八名。
(三)比赛办法和成绩计算:
1、每场比赛采用3局2胜每球得分制,第一、二局每局21分,决胜局为15分,以先得15分的队为胜方,每局之间休息2分钟。决胜局中当任何一方得到8分后须交换场地。
2、分组单循环赛为每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对方以2:0胜,每局的比分为21:0),按积分多少确定名次,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X(总得分数之和)/Y(总失分数之和)=Z,Z值大的队名次列前。如Z值相等,则按:A(总胜局数)/B(总负局数)=G,G值大的队名次列前。如G值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四)比赛服装
参赛队必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队服,上衣前后印有1-10号的号码,身前号码高度至少15厘米,身后号码高度至少20厘米,号码笔画宽度至少2厘米。队长上衣应有一条与上衣颜色不同的标志,上衣不得粘贴或装订号码牌。上场比赛队员必须着颜色统一的运动服(着装不符合要求及没有号码的队员不得上场)。
(五)比赛用球
比赛使用滁州恒佳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恒佳牌”气排球(重量:125g,圆周:74cm)。
(六)比赛场地和球网高度
比赛场地采用羽毛球双打的场地规格(1340×610厘米),男子组比赛网高为210厘米,女子组比赛网高为190厘米。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男、女组分别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证书和奖金,第四至八名颁发牌匾和证书。
(二)奖金标准:
男子组: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6000元,第三名4000元,第四名2000元,第五至八名各1000元。
女子组:第一名8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2000元,第五至八名各1000元。
十、经费
(一)广西区外10支参赛队的差旅费自理,比赛期间的食宿及南宁市至凌云县的交通由承办单位负责。
(二)广西区参赛队食宿费、差旅费自理。
十一、报名方式
(一)各参赛队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与全队签名的自愿参赛责任书一并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联系人:谢 云18677196568
电话/传真:(0771)4822383
邮 箱:
865973747@qq.com
地 址:南宁市星光大道3号欧亚梦都7楼
(二)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