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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体字〔2026〕46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健身瑜伽运动健康有序发展,我中心定于2026年9月17日至21日在辽宁省盘锦市红海滩体育中心举办2026年全国健身瑜伽公开赛(盘锦站)。
现印发竞赛规程,请遵照执行并积极组队参赛。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6年8月25日
2026年全国健身瑜伽公开赛(盘锦站)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支持单位
辽宁省体育总会
辽宁省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辽宁省盘锦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承办单位
盘锦国华体育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北京龙采体育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优陶燃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五、时间与地点
2026年9月17日至21日,辽宁省盘锦市红海滩体育中心。
六、参赛单位
全国各瑜伽协会,瑜伽馆、瑜伽社团、瑜伽俱乐部、瑜伽习练者及从业人员,各大专院校及相关单位。
七、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竞赛项目
1.单人项目:男单、女单;
2.双人项目:女双、混双;
3.集体项目:5—9人(徒手类、辅具类,辅具需自备)。
(二)竞赛分组
1.社会组(16周岁以上的中国籍公民,健身瑜伽练习者、从业人员)
(1)单人、双人项目
①青年组:197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②常青组:1956年1月1日至1976年12月31日出生。
(2)集体项目不以年龄分组
2.院校组(在校和应届毕业生)
(1)专业院校(中职、高职及本科院校的体育教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社会体育专业、休闲体育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表演专业);
(2)普通院校(中职、高职及本科类院校的非体育专业)。
3.段位组(195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出生);
4.展演组(5-12人,展演时间210秒之内,包括健身瑜伽音乐流、舞韵瑜伽、健身瑜伽公益推广套路等表演形式)。
八、参赛办法
(一)个人和单位均可报名,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
(二)赛事执行方统一为运动员购买保险,参赛者也可自行购买额外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保险条款应含人身意外伤害、突发疾病身故责任),并提交《自愿参赛责任书》。
(三)严格遵守比赛时间,赛前30分钟到达检录区域做好准备,最后一次检录未到者视为放弃比赛资格。
(四)报名后如因故不能参赛或需更换运动员名单,请于赛前10天函告赛事组委会,逾期不予变更。
(五)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合作伙伴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和视频进行旨在促进健身瑜伽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九、竞赛办法
(一)竞赛执行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审定的《健身瑜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和《健身瑜伽体位标准》(以下简称《体位标准》)。
(二)预赛与决赛流程:单人及双人项目参赛人数不足8名(对)时直接进入决赛。参赛人数超过8名(对)时增加预赛,并按照预赛成绩与决赛成绩之和为最终总分;决赛出场按倒序原则执行:预赛成绩排名末位者率先出场,依次递进,预赛成绩高者最后出场。
(三)每位运动员在同组别中可兼2项,双人项目不可同时兼女双和混双;已在社会组或院校组中兼报2项的运动员,可兼报段位组和展演组;集体项目不可兼报集体(徒手)和集体(辅具)。
(四)竞赛体式规定
1.预赛:单人、双人、集体项目进行自编套路比赛;
2.决赛:单人、双人、集体项目进行自编套路比赛。
(五)自编套路要求
1.自编套路体式在《体位标准》中选取,动作至少包含前屈、后展、侧弯、扭转、平衡、倒置六个类别,并合理编排套路;
2.单人自编套路预赛、决赛竞演时间120±5秒;
3.双人、集体自编套路预赛、决赛竞演时间180±5秒;
4.编排与音乐契合,有艺术美感,发型整齐、妆容自然且贴合主题;
5.双人、集体项目自编套路须含有肢体连接的体式,运动员配合默契,情感交流自然,且开始和结束须有固定造型(造型中的体式不计为体式类别);
6.集体项目运动员须同时完成5个规定体式。
(1)前屈类:站立前屈伸展式;
(2)后展类:骆驼式;
(3)倒置类:单腿下犬式;
(4)平衡类:战士三式;
(5)扭转类:侧角扭转式。
7.集体项目至少有3次队形变换。
(六)计分办法
比赛采用10分制,体式质量分值7分、展示水平分值3分,参照《评分细则》。
采取预、决赛制的项目,预赛成绩计入决赛成绩核算体系。参赛选手的最终成绩公式为:总得分=预赛得分+决赛得分。名次评定严格依据总得分排序原则,总得分高者列前;若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情况,以决赛成绩高者列前,若仍相同,则名次并列。只进行决赛的项目,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体式质量得分高者列前,若仍相同,则名次并列。
(七)段位组一段至五段为规定套路比赛;六段为自选套路比赛,竞演时间120±5秒,体式均为《体位标准》中六级体式,自编套路中有效体式数量不少于10个。
十、竞赛要求
(一)运动员不得唱诵上场、退场。段位规定套路比赛采用组委会音乐。
(二)决赛音乐由运动员自行选择,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唱诵及宗教色彩的内容。(若音乐存在版权争议或侵权问题,由运动员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请参赛选手将音乐剪辑完成,并标注姓名、参赛队名、组别、项目及预/决赛,以MP3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运动员群内通知)。
(三)运动员需着贴身瑜伽服,简洁得体,美观大方,充分展现肢体轮廓和体式细节。比赛服装严禁带有宗教、迷信性质的符号。服装品牌标识尺寸最宽处不能大于4厘米,须佩戴组委会提供的比赛号码牌。
男运动员:可选择穿着深色紧身瑜伽裤(此时必须在外部套穿一条长度及膝的运动短裤),亦可选择穿着深色适度宽松运动裤,但裤装不得过于肥大,以免影响体式展示和裁判评判;上身不得赤裸,须穿着上衣。
女运动员:上衣领口不得低于锁骨下方3厘米;下装可穿着深色紧身瑜伽裤、喇叭裤、直筒裤,裤长以九分、全长为宜。
(四)严禁佩戴坚硬、尖锐等容易造成伤害的饰物,如手表、腰带、头饰、耳环等。
(五)比赛开始前和结束后运动员须做健身瑜伽致敬式。
(六)运动员参赛须保持稳定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赛事全程杜绝出现情绪失控、精神崩溃等过激行为。文明参赛,尊重裁判员的判决,不得在赛场内外出现质疑、辱骂、纠缠裁判或闹事等不当行为。如有违反,组委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分、取消成绩或禁赛等处理。各参赛队报到时须提交《赛风赛纪保证书》(见附件4)。
(七)未满18周岁的运动员报到时须提交《未满18周岁参赛人员监护人同意书》(见附件5)。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社会组和院校组
1.社会组、院校组各项目比赛录取前八名;
2.比赛设特别奖:
单人项目:优秀体式奖1名;
双人项目:优秀配合奖1名、编排创意奖1名;
集体项目:优秀表演奖1名。
3.获得前八名成绩的运动员(队)颁发证书、奖金(奖品);获得前三名成绩的运动员(队)颁发证书、奖金(奖品)、奖牌;获得特别奖的运动员(队)颁发证书、奖匾。
第一名:1200元(单人/双人/集体徒手)
第二名:1000元(单人/双人/集体徒手)
第三名:800元(单人/双人/集体徒手)
第四名:600元(单人/双人/集体徒手)
第五名:500元(单人/双人/集体徒手)
第六名:400元(单人/双人/集体徒手)
第七名:300元(单人/双人/集体徒手)
第八名:200元(单人/双人/集体徒手)
注:本次赛事奖金为税前金额,按照国家相关税法规定,获奖运动员需依法缴纳20%个人所得税,由赛事执行单位代扣代缴后发放。
(二)段位组
各段位组设一等奖3名,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体育总局社体中心证书。完成升段动作质量,达到通段标准可申请升段,认证服务费减免50%;运动员可同时报名参加两个段位级别比赛并可连续逐级升段,最高晋升至六段;凭获奖证书赛后一周内在海健身App申请段位认证,由体育总局社体中心颁发段位证书。
(三)展演组
展演组设一等奖3名,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体育总局社体中心证书。
(四)积分排名
各单位参加公开赛获得有效成绩,将按照比赛名次获得相应项目的积分,各项目的积分相加总和为该单位的团体总分,参照《积分排名制度》。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 扫描二维码进行注册报名。报名需要提交个人信息,如报名后因特殊情况不参赛或需要更换运动员名单者,必须于赛前10天函告竞赛组委会,逾期不予变更。请务必认真填写报名项目并注明领队、教练姓名和手机号码。报名成功后扫描弹出的二维码进入运动员微信群。

2.报名截止时间:9月13日17:00。
(二)报到
1.参与段位赛1至5段的运动员请于9月17日18:00前到盘锦市红海滩体育中心运动员公寓报到。
2.参与正赛(单人、双人、集体项目、展演组)与段位赛6段的运动员、参赛队请于9月18日17:00前到达盘锦市红海滩体育中心运动员公寓报到。
3.运动员保险由执行方统一购买、现场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并请于赛前5天将抵离时间等信息通知组委会。
4.本次大赛提供盘锦高铁站、营口东高铁站免费接送站服务。
5.裁判及工作人员接站:9月17日14:00前(盘锦高铁站、营口东高铁站)。
6.参赛运动员接站:9月17-18日13:00-17:00(盘锦高铁站、营口东站,具体发车时间后续根据实际统计情况在运动员群内通知)。
7.自行前往:请根据比赛时间自行到达盘锦市红海滩体育中心运动员公寓(请导航“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衍中街与思邈路交叉口西南300米”)。
8.运动员线下技术会议于9月18日19:30准时开始,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准时参会,无故缺席者视为弃赛,线上运动员会议时间将提前在参赛群内通知。
十三、经费
(一)参赛单位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为便于参赛,建议推荐统一食宿:红海滩体育中心运动员公寓,4人间180元/人/天(含三餐)、3人间200元/人/天(含三餐)、2人间220元/人/天(含三餐)。
(二)个人报名须缴纳赛事服务费单人项目200元/项/人,双人项目300元/项,集体项目500元/队,费用由执行单位收取,可免费参加段位组比赛(汇款备注:姓名,参赛单位)。
户名:盘锦国华体育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卡号:2105 0173 4201 0000 016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辽滨支行
(三)只参加段位组的,缴纳赛事服务费100元/人,费用由北京龙采体育集团有限公司收取(汇款备注:姓名,参赛单位)。
户名:北京龙采体育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020000811920031719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体育馆支行
十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18742342063韩老师
赛事服务:15241744338 徐老师
交通咨询:15304274080 孙老师
缴费咨询:13898728862 张老师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010-87183980 吴老师
十五、技术官员选派
(一)赛事技术代表、仲裁与纪律监督委员会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和执行单位选派。
(二)每支代表队可派随队裁判1名,须全程参与执裁工作。
(三)注册有效期内的国家级裁判员和一级裁判员可自愿报名志愿裁判,需遵守组委会统一管理。承办单位负责随队裁判和志愿裁判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随队裁判、志愿裁判报名请扫码登记报名,报名截至8月28日17:00。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评分细则.docx
2.健身瑜伽积分排名制度.docx
3.自愿参赛责任书.docx
4.赛风赛纪保证书.docx
5.未满18周岁参赛人员监护人同意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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