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26〕3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及省广场舞等协会、省老年体育协会、各行业体协秘书处、有关院校及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和《全国广场舞裁判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广场舞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广场舞赛事组织管理与教学服务水平,更好服务于全国各级各类赛事活动和教学指导,经研究,定于2026年8月12日-8月16日在江苏省江阴市举办2026年全国广场舞国家级裁判员、教练员晋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
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江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三、执行单位
江阴飞马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乐响九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6年8月12日—8月16日(12日报到,16日12:00离会)
培训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马儿岛酒店福马厅
五、培训对象和条件
报名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2026年8月12日),身体健康。
(二)持证报考:取得广场舞相关体育项目(如健美操、体育舞蹈、艺术体操等)一级或国家级证书满2年;报考裁判员晋升须提交裁判员资格证书,报考教练员晋升须提交教练员资格证书。如持证类别与报考项目不对应,须同时提交推荐单位盖章的报名表(以推荐方式报考)。
(三)推荐报考:优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育总会)推荐;省广场舞等协会、省老年体育协会、各行业体协、有关院校推荐的省内广场舞项目骨干人员,需征得上述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育总会)同意后方可推荐。被推荐者应能熟练掌握并准确运用《广场舞竞赛规则》且具备较强业务能力。
注:为便于各省(区、市)推荐单位统一办理,各省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育总会)可对本省所有推荐人员(含协会、院校等渠道推荐人员)进行汇总后,统一出具一份推荐函;各省推荐单位及盖章事宜以本省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育总会)内部协调为准。
(四)持证报考和推荐报考,满足其一即可。
六、培训和考核内容
(一)培训内容
1.理论部分:广场舞竞赛规则、竞赛评分实操、广场舞创编理论、广场舞教学技能;
2.技能部分:全国广场舞推广套路。
(二)考核内容
1.竞赛规则理论、技能展示等;
2.培训人员须完成全部培训和考核内容,考核合格者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公示,颁发国家级裁判员、教练员证书。
七、相关费用
(一)晋升培训:裁判员2000元/人、教练员2000元/人、双项4000元/人。(收到“请按时参加培训”的邮件后再汇款,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报名邮箱)
(二)培训费请于8月12日24:00前通过转账方式汇入体育总局社体中心收款账户(不可通过其它方式,实际付款人须为学员本人或开票单位)。
汇款时请务必备注:姓名+晋升2026年广场舞国家级裁判员(或教练员或双项),请保留汇款记录以备查验。
开户名称: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账号:0200008109014444734
(三)食宿标准:住宿酒店为飞马水城澜韵酒店,300元/天(含早餐,按两人拼房计算为150元/人/天),8月13日—15日午餐为桌餐,80元/人/餐,共计240元/人;12日报到当日和16日离会日午餐自理,晚餐均自理;6天4晚食宿费共计840元/人。
食宿费由酒店收取,报到时一次性付清。中途离会费用不予退回。如需单间,请另询报名联系人并补交房价差。提前报到、逾期离会及超编人员费用可享受上述协议价格。
(四)参训人员培训费、食宿费、差旅费、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包含路途往返时间)自理;执行单位将安排摆渡车负责住宿酒店与培训酒店之间的接驳。
八、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
请于8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报名不予接受;报名联系人:石俊杰,电话:15701209692(微信同号)。报名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A4纸张);
2.报名表电子版(附件1),须填写完整;
3.以下材料二选一:(1)广场舞相关体育项目一级或国家级证书发证单位页和照片页扫描件;(2)推荐单位盖章的报名表扫描件或推荐单位出具的本省全体人员推荐函扫描件。
接收邮箱为guangchangwuzg@163.com,邮件的标题为“晋升2026年广场舞国家级裁判员(或教练员或双项)+省份+姓名+电话”,示例:“晋升2026年广场舞国家级双项+北京市+杨XX +123456789”。
(二)报到
请于8月12日18:00前自行前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飞马水城澜韵酒店报到,具体培训日程安排以报到当天配发的学习资料为准。报到提交、查验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以下材料二选一:(1)广场舞相关体育项目一级或国家级证书原件,(2)推荐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原件或推荐函原件;如推荐单位统一保管原件无法提供给个人,可提交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彩色打印的扫描件;
3.自行打印的培训班期间(含路途往返时间在内)的意外保险单据;
4.自行打印并签署的《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2);
5.两寸白底证件照一张。
九、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联系人:杨 希,联系电话:010-87182320
(二)北京乐响九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响,17777751862
汪栋阳,18800003546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报名表
2.个人健康承诺书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6年7月10日
附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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