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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体字〔2026〕277号
各有关单位:
2026-2027年度中国国家跳绳队赞助商招标工作已完成,为标准化、合规化、可视化执行所有赞助权益回报,规范赛场露出、媒体宣传、素材交付、活动执行、履约台账等全流程工作,我中心公开招募权益履约执行服务商,承接本年度赞助商权益落地与回报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定位
(一)本项目仅采购权益执行、落地履约、运营支撑服务。
(二)不包含招商服务、不对外出让国家队商务权益、不授权对外招商。
(三)商业权益所有权、审核权、最终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所有。
二、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6月15日,2个合作年度,与跳绳国家队赞助商合作时间一致。
三、服务内容范围
(一)权益台账与履约管理服务
1.建立跳绳项目国家队赞助商权益台账。
2.逐条对照赞助合同权益条款,制作年度《权益落地执行计划表》。
3.月度更新履约进度、问题台账、待落地清单。
4.负责所有履约证据留存:截图、链接、原图、视频、现场照片。
(二)视觉物料落地执行服务
1. 赛场背景板、采访板、展板、横幅、物料品牌LOGO排版制作落地。
2.集训装备、宣传物料、出征物料、赛事配套物料权益核对与呈现。
3.所有对外视觉物料的初审、合规核对、版本归档。
(三)媒体宣传权益执行
1.配合国家队新媒体完成品牌鸣谢、合作推送、节点宣传落地。
2.宣传文案初审、素材排版、发布对接、数据统计。
3.按等级完成对应频次的推文、视频、海报权益露出回报。
(四)素材拍摄与交付服务
1.集训探营、赛前备战、出征仪式、赛后总结等场景素材记录。
2.赞助商可用宣传素材整理、打包、定期交付。
3.官方合作海报、鸣谢海报、合集海报制作输出。
(五)活动执行与现场权益落地
1.集训期间、出征仪式、国际赛事现场权益落地执行。
2.现场品牌展示、点位核对、机位留存、流程配合。
3.赞助商现场对接、名额登记、秩序配合。
(六)履约报告输出
1.月度履约简报。
2.季度正式履约报告(含凭证、截图、链接、频次统计等)。
3.年度履约总结报告。
(七)日常对接与服务
1.作为执行方对接所有已签约赞助商日常权益咨询、素材申请。
2.协助完成品牌宣传物料报备、初审。
3.建立高效沟通机制,及时对接中国毽球跳绳协会及国家队相关需求,主动反馈服务进展,及时处理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4.协助中国毽球跳绳协会做好跳绳国家队后勤保障工作。
四、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
(二)具备体育国家队赛事商务履约、权益执行服务经验优先。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及银行信用均良好。
(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失信名录。
(五)拥有成熟设计、策划、执行、新媒体运营团队,可稳定按期交付。
(六)承诺不私自招商、不对外授权、不超范围使用队伍IP、不代收赞助款项。
(七)能够配合甲方审计、台账留存、资料归档等工作。
五、服务验收标准
(一)所有合同权益逐条落地、有据可查、有档可归。
(二)月度、季度、年度报告按时交付。
(三)无权益漏返、错返、超范围使用情况。
(四)无赞助商有效投诉、无舆情风险。
六、申请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合作单位申请表》(详见附件);
2.跳绳国家队商业赞助权益履约执行方案;
3.针对本次事项的人力、资金和服务投入承诺书及相关完整预算方案;
4.资质证明文件(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时需提供);
(3)申请单位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近三年内执行相关活动的证明材料(如合作协议、赛事成果报告、现场资料等);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材料需整理为一正本、四副本,正本与副本均需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2.同时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所有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存入U盘),与纸质材料一并密封包装;
3.密封包装封面需清晰注明申请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4.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6月20日17:00(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材料不予受理);
5.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体育总局社体中心(请注明“跳绳国家队商业赞助权益履约执行服务商申请材料”)
联系人:路老师,电话:010—87182199
七、评审与公示
(一)若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超过1家,我中心将组织评审会,按照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合作候选单位;
(二)候选单位将在我中心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我中心将与候选单位协商具体合作事宜,并正式签订合作协议;
(四)若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仅1家,经我中心评审通过后将进入公示环节。
八、其他
意向合作方应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完整,若存在虚假申报、材料造假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我中心及中国毽球跳绳协会相关合作项目招募。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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