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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青少年荷球锦标赛(U12组)竞赛规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4 来源: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字体:

社体字〔2026〕274号

各省(区、市)荷球项目体育主管单位、各荷球协会、俱乐部:

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主办,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中国足球学校)承办的2026年全国青少年荷球锦标赛(U12组)计划于8月16日至20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举办(与全国青少年荷球锦标赛(U18组、U15组)同期举行)。

现印发竞赛规程,请积极组队参赛。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2026年6月2日

 

2026年全国青少年荷球锦标赛(U12组)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中国足球学校)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1. 报到时间:8月16日18:00前

2. 竞赛时间:8月17日-19日

3. 离会时间:8月20日14:00前

4. 竞赛地点: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综合馆

四、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U12组

2014年1月1日(含)至2016年8月31日(含)期间出生者。

(二)竞赛项目

四人制超级三队比赛

五、运动员资格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经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6个月以内体检视为有效,检查需包含心电图)。

六、参加办法

各参赛队可报名: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人,队医1人;每队运动员最多报名8人(男、女子各不少于3人)。

七、报名办法

1. 各参赛单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7月1日前将盖章报名表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和报名表(未加盖公章的WORD格式)、学籍证明、电子版保单以电子邮件(文件名为:XX学校(或单位)2026年荷球锦标赛报名信息)的方式发送至chinesekorfball@163.com,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2.各参赛队在报名结束后,如运动员不能按时参赛,须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说明材料提交至组委会,同时不能进行人员递补,如有无故弃赛情况,将取消所在学校或单位一年内国家级及以上赛事报名资格。

八、竞赛办法

1. 执行体育总局社体中心最新审定的《荷球竞赛规则》及比赛补充规则。

2. 每队自备三套不同颜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及区别于比赛服装的替补席服装,要求符合荷球比赛相关规定(男短裤、女短裙)。

3. 4人制比赛采用荷球超级三队(Super 3)赛制(超三规则见补充规则)。

4. 比赛成绩将作为2027年国家U级别集训队选拔依据。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

录取前8名。前3名颁发奖杯、奖牌、成绩证书,4-8名颁发成绩证书。报名不足8支队伍的则按实际参赛队数全部录取。

(二)奖励办法

1. 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组委会将为获奖队伍颁发荣誉证书,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2. 前三名队伍可推荐2名运动员评为优秀运动员。  

十、报到

(一)地点及联系人

1. 报到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文体路5号,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中国足球学校)

2. 报到联系人及电话:王  钊/姜春林  0335-8580870

曹宏波  0335-8580840

(二)交验材料

赛区报到日全天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各参赛队资格审查。请各队统一整理好相关资料,按照组委会通知的时间交到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审查有关文件如下(须与报名时提交材料保持一致):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 报名表原件。

3. 保险单据原件(保险有效期时间须包括往返途中)。

4. 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证明(6个月以内体检视为有效,检查需包含心电图)。

5. 运动员每人一份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附件2)。

6. 学校、协会、俱乐部队旗2号(规格160cm×240cm)旗帜两面。

以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赛。

十一、开闭幕式、颁奖仪式、联席会须知

各参赛队伍须按组委会要求参加开幕式、闭幕式、颁奖仪式及领队、教练员赛前联席会,无故不参加者,取消比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十二、技术官员

根据《全国荷球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技术代表、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副裁判长、骨干临场裁判员等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选派。

十三、经费

1. 食宿费:为保障赛事安全,本次比赛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参赛人员食宿费自理,由提供食宿服务单位自行收取并开具发票,收费标准为300元/人/天。

2. 交通费:各参赛队往返交通自理。为保证各参赛队顺利安全抵离赛区,组委会提供接、送站服务供各代表队自愿选择,费用自理。

3. 技术官员(含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裁判长、记录长、裁判员等)所有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4. 申诉费:参赛单位提出申诉时,须向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交纳申诉费2000元,胜诉退还申诉费,败诉申诉费由会组委会代收后上交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

5. 其他费用自理。

十四、服装

1. 各参赛队伍比赛服装必须符合各运动项目规则要求,且统一服装。各参赛队伍领队、教练员和工作人员要尽量统一服装,比赛及参加规定的集体活动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

2. 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留怪异发型、不得染发和纹身。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承办单位

王 钊/姜春林  0335-8580870

曹宏波  0335-8580840

2. 报名、资格审查、竞赛规程咨询

张老师:13941788895

6.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尹老师:010-67147628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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