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正文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第四届中国飞盘联赛(西宁站)竞赛规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2 来源: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字体:

社体字〔2026〕242号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主办,青海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青海多巴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西宁市体育局、湟中区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四届中国飞盘联赛(西宁站)定于2026年6月20日至21日在青海省西宁市举办。

现印发竞赛规程,请各队伍积极参赛。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6年5月21日        


第四届中国飞盘联赛(西宁站)

竞 赛 规 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青海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青海多巴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

     西宁市体育局

     湟中区人民政府

执行单位:杭州飞盘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公益合作伙伴:中国体育彩票

二、赛事信息

(一)比赛时间

报到时间:2026年6月19日

比赛时间:2026年6月20日至21日

(二)比赛地点

多巴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体育场

三、比赛项目

七人制混合组团队飞盘比赛

四、参赛资格

(一)队伍资格

1. 全国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飞盘协会、俱乐部、学校等均可组队参赛。

2. 报名队伍须通过中国飞盘联赛指定赛事平台“时刻体育”小程序完成赛季注册。

3. 每支参赛队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须为高级及以上持证教练员)、运动员14—26人(男、女运动员均不得少于7人)。

(二)运动员资格

1. 参赛运动员要求身体健康,提交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本年度健康证明,签署《自愿参赛声明及风险告知书》。

2. 参赛运动员须年满14岁(2011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不满18周岁的运动员需由监护人签署《监护人同意书》。

3. 参赛人员必须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相关规定。因兴奋剂违规或违反其他赛风赛纪原因处于禁赛期内的运动员和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身份参赛。

4. 如现役专业运动员参赛,须提交由运动员所属单位出具的《同意参赛函》,并加盖公章,否则报名不予受理。现役运动员是指在报名截止日前,仍在全国各级专业运动队(含国家队、省市级专业队、体工队等)正式注册或领取工资、津贴的运动员。

5. 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者被查实,将取消本届联赛参赛资格;已参赛的取消比赛成绩,并视情节予以禁止参加本年度体育总局社体中心主办的飞盘赛事活动等处罚。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世界飞盘联合会制定的《团队飞盘规则(2025—2028)》中文版(下称《规则》)。

《规则》可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官网下载查看:https://www.sport.gov.cn/stzx/n5434/c28603165/content.html

(二)比赛使用由世界飞盘联合会认证的标准175g团队飞盘。

(三)比赛进行小组赛和淘汰/排位赛两个阶段,分组方式和赛程将于线上抽签会议公布。

(四)同场竞赛的两支队伍上场运动员性别比例一致,均为4:3。双方在赛前通过“猜盘”方式由胜方确定第一回合的性别比例,第二、第三回合的性别比例与第一回合相反,每两回合更换一次性别比例,直至整场比赛结束。当两队各有4名女运动员在场时,该回合由女运动员开盘;当两队各有4名男运动员在场时,该回合由男运动员开盘。

(五)目标分及比赛时间

1. 决赛以外赛事

(1)目标分为13分,全场比赛时间为6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5分钟。

(2)比赛开始后35分钟或一方得分首先达到7分进入中场休息,上半场已到35分钟但还未打完当前回合,则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打完当前回合为止,全场比赛时间不变。

(3)如双方在比赛时间结束时均未达到目标分,得分高的队伍获胜;比赛不出现平局,如平分则比赛继续进行,率先得分的队伍获胜。

(4)比赛开始、中场及全场时限以鸣笛示意。全场比赛时限到达后,盘权归属(包括死盘状态)一旦确定,比赛立刻结束。

2. 决赛

(1)目标分15分,全场比赛时间为7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5分钟。

(2)比赛开始后40分钟或一方得分首先达到8分进入中场休息,上半场已到40分钟但还未打完当前回合,则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打完当前回合为止,全场比赛时间不变。

(3)如双方在比赛时间结束时均未达到目标分,得分高的队伍获胜;如平分则比赛继续进行,率先得分的队伍获胜。

(4)决赛阶段,当全场比赛进入常规时间最后5分钟,启用精确计时(净时间)模式,具体细则于赛前技术会议公布。

(六)比赛队伍每场比赛可使用2次暂停权,每次暂停时间为75 秒;距离全场比赛结束不足5分钟时,不得使用暂停权限。飞盘精神暂停不受比赛时间和暂停次数限制。

(七)小组赛排名方法

1. 在小组赛结束后,按照每支队伍的获胜场次进行排名。

2. 若出现两支或以上队伍获胜场次相同,则按照以下标准依次决定排名:

排名相同队伍之间胜负关系;

计算排名相同队伍之间净胜分;

计算所有相同对阵队伍之间的净胜分;

计算排名相同队伍之间的总得分;

计算所有对阵队伍之间的总得分;

若以上排名仍然相同,则队伍指定一名队员从一端得分线后飞盘掷准,离远端砖点近的队伍排名靠前。

排名标准将于赛前技术会议上再次进行说明。

(八)参赛服装要求

1. 每支参赛队须至少准备两套印有运动员号码的比赛上衣及裤子,要求统一款式、统一颜色,两套服装颜色一深一浅为宜;号码应为0—99的整数。比赛双方队伍所穿队服原则上按照“主浅客深”的要求选择颜色。如服装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赛前由裁判员对参赛队服装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比赛。

2. 运动员不得佩戴任何穿刺装饰及金属饰品,不得穿着带金属或锋利边缘鞋钉的运动鞋;允许佩戴墨镜、手套等运动装备,但所有装备不得在飞盘上产生任何残留物或明显划痕。

(九)比赛鼓励运动员进行自我裁判,在双方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时,裁判员将根据竞赛规则对场上情况进行判决。

(十)《规则》规定“正式团队飞盘赛场尺寸为100×37米,得分区为18×37米”。根据赛场实际情况,本站比赛如对场地尺寸进行调整,组委会将在赛前技术会议上公布。

六、日程安排


七、参赛程序

(一)报名缴费

1. 队伍报名及缴费

通过微信小程序“时刻体育”进行,队伍点击【第四届中国飞盘联赛(西宁站)】链接完成队伍报名并按时缴纳参赛保证金。

2. 运动员报名及缴费

领队通过微信小程序“时刻体育”【第四届中国飞盘联赛(西宁站)】链接完成队伍报名后,点击“下一步”,选择右下角“摇人参赛”,将链接分享给本队伍注册人员,在6月8日前完成运动员报名及缴费。


(二)参赛报到

所有参赛人员报到时应向组委会交验以下资料,方可正式拥有参赛资格:

1.签名确认的《自愿参赛声明及风险告知书》(附件1),每队一份;

2.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赛前6个月内体检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至少包含血压、心率、心电图等主要项目指标;

3.二代身份证/护照原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由本人及监护人签字确认《未满18周岁参赛人员监护人同意书》(附件2)。

八、相关费用

(一)赛事服务费:参赛运动员赛事服务费为200元/人,包含比赛日保险、参赛包、比赛补给等。各参赛队运动员在6月8日23:55点前全额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发票由组委会统一开具。报名截止后,若因个人原因退赛,费用不予退还;若因伤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参赛,须由领队向组委会提交证明材料,组委会审核通过后将按以下比例退款:赛前7日以上退60%,赛前7日内退30%。

(二)参赛保证金:所有报名队伍须缴纳3000元/队的参赛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参赛资格。如报名队伍未获得参赛资格,其缴纳的全额保证金将于参赛队伍名单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如报名队伍获得参赛资格且按规定完赛,其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比赛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

(三)组委会将为所有参赛运动员办理赛事期间运动意外伤害险(不含往返赛区途中及其他额外保障)。

(四)各参赛队伍交通、食宿和参赛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九、奖励办法


注:相关评选办法在赛前联席会上公布。

十、技术官员

(一)赛事设仲裁委员会,成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二)赛事技术代表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申诉与处罚

(一)申诉程序和仲裁规范在赛前联席会议上公布。参赛单位提出申诉时,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相关材料及申诉费。申诉费为1000元,胜诉退还申诉费,败诉申诉费不予退还。

(二)在本次赛事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可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参赛队违反《飞盘运动赛场行为规范实施细则》(社体字〔2022〕301号)要求和组委会规定,将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取消比赛成绩、取消参赛资格及其他相应处罚。

十二、其他须知

各参赛队伍须按组委会要求参加赛事抽签会、赛前联席会及开闭幕式等官方活动,无故不参加者,取消评奖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一)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8611157415

(二)赛事组委会

报名联系人:赛老师  电话:13067712125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