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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招募普拉提项目公益活动合作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4 来源: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字体:

社体字〔2026〕191号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招募普拉提

项目公益活动合作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普拉提项目中国化、规范化发展,丰富全民健身供给,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社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普拉提项目公益活动合作单位,共同推进普拉提项目的普及推广、活动组织、品牌打造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普拉提项目运营、推广、组织能力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二、招募范围及合作期限

(一)招募范围

本次招募拟确定1家合作单位,负责全国普拉提项目公益活动的执行工作,涵盖但不限于活动策划组织、活动执行、媒体宣传、商务开发等相关工作,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二)合作期限

确定合作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

三、招募要求

(一)应招募的法人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依法完成工商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经营范围应涵盖体育相关类型,具备开展普拉提项目活动的合法资质。

(二)应招募法人单位负责人及核心人员需具备普拉提项目运营推广经验3年以上,运营记录及相关佐证材料可追溯。

(三)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纪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被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四、合作内容

(一)协助中心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不少于3场普拉提项目公益活动,建立专业工作团队,制定符合普拉提项目特点的、具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的公益活动工作计划,以推动普拉提运动的普及和推广。

(二)协助中心执行普拉提项目公益活动全部相关工作。

(三)严格按照社体中心授权的工作范围开展工作,按期向社体中心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

(四)2026年普拉提项目公益活动使用体彩公益金补助部分经费,不足费用由执行单位自筹解决。

(五)完成中心交办的涉及普拉提项目公益活动其他工作。

(六)具体内容以协议约定为准。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见附件)。

(二)对人力、资金和服务的投入承诺。

(三)公益活动方案。

(四)资质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一个正本、四个副本,并附电子版存于U盘,于4月30日17:00前邮寄我中心(以快递收件日期为准)。文件应密封并写明递交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体育总局社体中心运动项目三部,邮编:100763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87183980

六、其他事项

如符合条件的参选单位超过一家,我中心将召开评审会,按评审程序确定候选合作单位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中心与该单位商定合作具体事项并签订协议。

 

附件: 申请表.docx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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