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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健身秧歌大赛(江苏·响水站)竞赛规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4 来源: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字体:

社体字〔2026〕184号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

健身秧歌大赛(江苏·响水站)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老年体育协会、各行业体协秘书处,有关院校及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促进健身秧歌项目规范有序发展,经研究,定于2026年5月29日至31日在盐城市响水县举行2026年全国健身秧歌大赛(江苏·响水站)。

现印发竞赛规程,请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1.2026年全国健身秧歌大赛健身秧歌组报名表.doc

   2.2026年全国健身秧歌大赛健身腰鼓、手拍鼓、秧歌舞、健身秧歌步态组报名表.doc

   3.2026年全国健身秧歌大赛自愿参赛责任书.doc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6年4月21日

 


2026年全国健身秧歌大赛(江苏·响水站)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

江苏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盐城市体育局

盐城市响水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响水县体育局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31日(29日参赛队伍报到,30-31日比赛)

地点:响水全民健身体育中心篮球馆

五、竞赛设项、分组及竞赛内容

(一)竞赛设项

1.健身秧歌:规定套路、推广套路、自选套路

2.健身腰鼓:规定套路、自选套路

3.手拍鼓:规定套路、自选套路

4.秧歌舞:推广套路、自选套路

5.健身秧歌步态:规定套路、自选套路

(二)竞赛组别

健身秧歌:单人组、双人组、三人组、集体组(8—16人)

健身腰鼓、手拍鼓、秧歌舞、健身秧歌步态组:集体组(8—16人)

(三)竞赛内容

1.规定套路与推广套路:须从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已公布的套路中任选一套参赛。规定套路包括第八套、第九套健身秧歌;推广套路以 2026年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步态组规定套路见补充通知。

2.自选套路:须符合 2026年《健身秧歌(鼓)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试行)》。

健身秧歌自选套路须从六种基本步法中任选四种完成。

健身秧歌步态组须有5次以上不同队形流动变化,可运用秧歌传统队形、古典舞流动路线,也可结合现代队形,场地空间利用均衡。

3.单人组:本站比赛参赛内容为第九套《热土秧歌》2:40-4:24片段。

4.双人组、三人组:参赛内容可从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已公布的规定套路或推广套路中任选一套,也可选择自选套路。自选套路须符合本条第2款要求。  

5.团体总分:各项目各组别的规定套路、推广套路、自选套路均计入团体总分成绩。同一队伍如有多人/多组参加单人、双人、三人组比赛,取最好一组成绩计入团体总分。

6.各组别分别录取名次。报集体组的队伍,须至少有2名队员参加单人组比赛。

六、参赛办法

(一)组队方式

以地方体育局、老年人体育协会、行业体协、大专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健身俱乐部(协会)等为单位组队报名,也可接受社会自由组队报名。

(二)队伍人数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可兼运动员),上场人数按各组别规定执行。性别不限,鼓励男队员参赛,每名运动员限代表一支队伍参赛。

(三)参赛名额

参赛队伍总数限30支,额满即止。

(四)报名材料

各参赛队须在2026年5月20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1. 《报名表》电子版

2. 全队集体造型合影照片(不少于1.5MB,分辨率不低于300万像素)

3. 本队简介(120字以内)发至邮箱:45330465@qq.com,联系人:沈洲洋,电话:13851140828。

4.报名咨询联络电话:010-87182320,刘老师;18511418928,姜老师;13851140828,沈老师。

七、参赛资格

(一)年龄要求

参赛队员年龄须在18周岁至65周岁之间。

(二)健康要求

1. 参赛单位应对参赛队员的健康状况和意外伤害负责,承担比赛期间(含往返途中)的一切风险。

2. 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赛:

· 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 高血压和心脑血管疾病

· 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 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 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 孕妇

3. 参赛队员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2026年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并自行办理比赛期间(含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责任签署

参赛队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意外风险及相应责任。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规则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2026年《健身秧歌(鼓)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试行)》。

(二)比赛方式

1. 出场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

2. 各组别分别评奖,成绩相同者以规定/推广套路成绩高者列前。

(三)比赛时间

1.集体组:3分30秒至4分30秒

2.单人组、双人组、三人组:2分至2分30秒

3.健身秧歌步态组:3分30秒至4分30秒

(四)比赛场地

场地为18×15米,四周设5厘米宽标志带,标志带属于场地一部分。队员身体或器械接触标志带外地面即判为出界。

(五)音乐要求

1. 规定套路与推广套路音乐由大会统一提供,不得擅自更换。

2. 自选套路音乐由参赛队自备高质量U盘,于报到时提交,须音质清晰、流畅完整。

(六)服装与器械

1. 服装须统一、整洁,头饰高度不超过10厘米,鞋跟高度不超过3厘米,步态组鞋跟高度不超过7厘米。

2. 器械须符合项目特点,全程使用。

3. 自选套路可采用单手持器械、双手持器械或徒手形式,但全队须统一。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名次录取

1. 集体组

规定套路、推广套路、自选套路分别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

2. 单人组 、双人组、三人组

按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

3.步态组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其余为优胜奖,颁发证书。

3. 团体总分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余为优胜奖,颁发奖杯、证书及奖金。

(二)不足队伍处理

1. 报名不足6支队伍,减一录取(即录取名次为报名队伍数减1)。  

2. 报名不足3支队伍,该项目列为表演项目,不设名次。

(三)奖金设置

奖金具体分配额度以补充通知为准。  

十、裁判与仲裁

裁判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及职责,按2026年《健身秧歌(鼓)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试行)》。

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统一选派。

十一、申诉与纪律

1. 对比赛结果有异议,须在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由领队或教练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并缴纳申诉费人民币1000元。

2. 申诉成立,申诉费退还;申诉不成立,申诉费不予退还。

3. 对比赛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组委会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1. 各参赛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比赛期间,组委会提供医疗急救服务,但不承担因参赛者自身健康原因引发的后果。

3. 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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