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体字﹝2026﹞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响应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健身秧歌项目的广泛传播与健康发展,保障2026年全国健身秧歌公益推广活动规范、顺利实施,依据相关管理办法,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聚力传承·2026年全国健身秧歌公益推广活动合作运营单位(1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6年1月15日至1月21日
二、申请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
(二)经营范围涵盖体育、教育、培训、文化、咨询等相关领域。
(三)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及银行信用良好。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五)具有健身秧歌赛事活动组织经验者优先,具体包括:
1.近三年内有健身秧歌项目推广或全国性、区域性赛事活动组织经验;
2.具备媒体运营与商务开发能力,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资金和设施保障;
3.配备专项工作团队,其中正式缴纳社保的健身秧歌项目经验人员不少于6人;
4.具备策划创新能力,所策划的活动切合项目特点,可操作性强,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
三、合作期限
确定合作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四、合作内容
(一)协助我中心在全国相关省市组织开展健身秧歌公益推广活动,各站点平均参与人数不少于600人。
(二)负责活动信息发布、宣传视频制作、新闻报道等推广工作,并于活动结束后提交全年总结报告。
(三)配合完成我中心交办的其他健身秧歌宣传推广相关工作。
(四)具体合作事项以双方协议约定为准。
五、申请材料
(一)《合作运营单位申请表》(见附件)
(二)公益培训及活动推广实施方案
(三)人力与服务投入承诺书
(四)资质证明文件,包括: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4.近三年内组织相关赛事、活动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请将上述材料整理为一正本、三副本,连同电子版(存入U盘)一并密封,封面注明申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2026年1月21日14:00前邮寄至我中心(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225,体育总局社体中心运动项目一部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10—87182320
六、评审与公示
如符合条件单位超过一家,我中心将组织评审会,遵循公正、择优原则确定候选单位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双方协商具体合作事宜并签订协议。
附件:合作运营单位申请表.docx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