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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体字〔2026〕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健身瑜伽段位体系建设,推动项目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健身瑜伽段位制(2025)》(社体字〔2025〕246号)及《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开展健身瑜伽八段申请及评定授予工作的通知》(社体字〔2025〕236号)有关要求,2025年12月24日至30日,我中心对通过健身瑜伽八段段位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现公示期已满,经审核确认,现正式授予以下人员健身瑜伽八段段位:
王静宜、林琳、李宁、石磊、于巴锁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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