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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体字〔2025〕84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开展健身瑜伽八段申请及评定授予工作的通知》(社体字〔2025〕236号)等有关规定,经评审,拟授予王静宜、林琳、李宁、石磊、于巴锁等同志健身瑜伽八段段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24日至30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87183980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社体中心。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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