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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举办“全民优生活,全民运动汇”公益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4 来源: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字体:

社体字〔2025〕7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体育行政部门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社区体育文化发展,传播奥林匹克文化,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服务体育强国建设,我中心与北京奥林匹克体育文化促进会定于2025年起共同举办“全民优生活,全民运动汇”公益活动。为了确保此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北京奥林匹克文化促进会、各有关行业体协、各有关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各有关地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等

二、活动名称和时间

“全民优生活,全民运动汇”公益活动(XX站),可按照“暨”的方式结合本地赛事、活动举办,活动举办时间为当年发文时间起至下年度3月31日止,具体名称以社体中心确认为准。

三、活动设项和形式

活动不得设立国家不鼓励开展的项目,具体设项不限。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服务全民健身、推广奥林匹克文化为宗旨的赛事、活动、训练营、冬夏令营、培训班等。

四、活动LOGO

使用体育总局社体中心LOGO、北京奥林匹克文化促进会LOGO以及全民优生活LOGO,具体以体育总局社体中心确认为准,相关LOGO设计图待申办成功后发放。

五、申办程序和材料

(一)申办程序

原则上一个城市只组织一次公益活动分站活动,每年组织活动不超过10次。同一时间申办优先权顺序:

1.省市、地市、县市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

2.协会、事业、企业单位;

3.其他单位。

(二)申办材料

1.单位法人证书(省市县人民政府或体育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交);

2.组织活动经费保证书;

3.活动工作方案、安全保障方案、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舆情管控方案,加盖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体育行政部门)公章;

4.如举办活动所涉及到的项目赛事活动为全国性的,需出具总局相关项目中心(协会)的书面确认函;

5.填写“全民优生活,全民运动汇”公益活动申办表,加盖申办单位公章。

(三)申办时限:

请将上述材料扫描后,活动举办一个月前报社体中心综合性赛事活动部,联系人:张娜;邮箱:656117354@qq.com;中心将在收到申办材料7个工作日内出具复函。

六、其他:

(一)各承办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地方举办赛事活动管理规定,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责任自负,后果自理。

(二)如设立赛事,全体参赛人员,包括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随队人员、裁判员必须上符合相关运动的保险,参赛运动员必须适合运动,身体健康,方可参赛。

(三)各申办单位需请推荐一名信息员,于申办成功后确定并报主办单位。要求:热爱新闻宣传报道,熟悉体育工作和赛事,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拍照水平,能够及时将采集到的赛事信息上报,熟练使用电脑上网并发送电子邮件。

(四)总局社体中心合作单位和推广委员会赴赛区进行采访和调研,将出具中心盖章的书面文件。对此,各赛区应为其采访和调研提供方便,予以积极的配合和支持。

(五)比赛主办、承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全民健身发展、传播奥林匹克文化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附件:1.“全民优生活,全民运动汇”公益活动申办表

   2.“全民优生活,全民运动汇”公益活动举办经费保证书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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