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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健身瑜伽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30 来源: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字体:

社体字〔2025〕66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健身瑜伽运动健康有序发展,我中心定于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在湖北省鄂州市鄂州大剧院举办2025年全国健身瑜伽锦标赛。

现印发竞赛规程,请遵照执行并积极组队参赛。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5年9月30日        


2025年全国健身瑜伽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

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

湖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湖北省瑜伽协会

鄂州市体育局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鄂州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鄂州市鄂城区委宣传部

鄂州市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

鄂州市瑜伽协会

鄂州市鄂城区文旅酒店美食协会

四、执行单位

北京龙采体育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瀚思博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武汉艾斯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五、时间与地点

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

湖北省鄂州市鄂州大剧院

六、参赛单位

全国各瑜伽协会、瑜伽馆、瑜伽社团、瑜伽俱乐部、瑜伽习练者及从业人员,各院校及相关单位。

七、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竞赛项目

1.单人项目:男单、女单;

2.双人项目:女双、混双;

3.集体项目:5-9人(徒手组、辅具组,注:辅具自备)

(二)竞赛分组

1.社会组(健身瑜伽练习者、从业人员)

(1)青年16周岁至49周岁

(2)常青50周岁至70周岁

2.院校组(在校和应届毕业生)

(1)专业院校(专业体育院校、综合性大学的体育学院、中等体育学校、职业性体育学院)

(2)普通院校(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中职中专学院)

3.教工组(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中职中专学院、中小学在职教工)

4.段位组(6至70周岁健身瑜伽练习者)

八、参赛办法

(一)个人和单位均可报名,教工组以本单位或跨单位组队报名,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 。

(二)参赛者需购买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保险条款应含人身意外伤害、突发疾病身故责任),并提交《自愿参赛责任书》(附件3),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医疗责任和费用。

(三)严格遵守比赛时间,赛前30分钟到达检录区域做好准备,最后一次检录未到者视为放弃比赛资格。

(四)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及其合作伙伴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和视频进行旨在促进健身瑜伽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五)报名后,运动员名单和项目不得随意更改,不得无故弃权。如因特殊情况不参赛或需要更换运动员名单者,必须于赛前10天函告竞赛组委会,逾期不予变更。

(六)参赛运动员需遵循全国健身瑜伽《参赛指引》有关要求,对发生严重赛风赛纪问题的,取消相关运动员参赛资格和团体所有比赛成绩。

九、竞赛办法

(一)竞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审定的《健身瑜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和《健身瑜伽体位标准》(以下简称:《体位标准》)。

(二)预赛与决赛流程:单人、双人及集体项目按照预赛、决赛进行,决赛出场按倒序原则执行:预赛成绩排名末位者率先出场,依次递进,预赛成绩高者最后出场。

(三)如出现组别不足3(含)名(对、队)时,合并至其他组别。

(四)每位运动员在同组别中可兼2项,双人项目不可同时兼女双和混双。已经在社会组、院校组或教工组中兼报2项的运动员,可兼报段位组。

(五)竞赛体式规定

1.预赛:

(1)单人、双人项目按照要求进行规定体式比赛;规定体式在《体位标准》五、六级中选取,5个类别(前屈、后展、扭转、平衡、倒置)中各选取1个体式,共5个体式;自选体式在《体位标准》七至九级体式中自行选取,平衡、倒置类各1个,共2个体式。

(2)集体项目进行自编套路比赛。

2.决赛:单人、双人、集体项目进行自编套路比赛。

(六)自编套路的要求

1.自编套路体式在《体位标准》中选取,动作至少包含前屈、后展、侧弯、扭转、平衡、倒置六个类别,并合理编排套路。

2.单人自编套路竞演时间120±5秒。

3.双人和集体自编套路竞演时间180±5秒。

4.编排与音乐契合,有艺术美感,发型整齐、妆容自然且贴合主题。

5.双人、集体项目自编套路须含有肢体连接的体式,运动员配合默契,情感交流自然,且开始和结束须有固定造型。

6.集体项目运动员须同时完成5个规定体式。

(1)前屈类:站立前屈伸展式

(2)后展类:骆驼式

(3)倒置类:单腿下犬式

(4)平衡类:战士三式

(5)扭转类:侧角扭转式

7.集体项目至少有3次队形变换。

(七)计分办法

比赛采用10分制,体式质量分值7分、展示水平分值3分,参照《评分细则》(附件1)。

采取预、决赛制的项目,预赛成绩计入决赛成绩核算体系。参赛选手的最终成绩公式为:总得分=预赛得分+决赛得分。名次评定严格依据总得分排序原则,总得分高者列前;若出现总得分相同情况,以决赛成绩高者列前。

(八)段位组直接进行决赛,内容为规定套路,按照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发布的2023年健身瑜伽段位竞赛套路(一段至六段)。

十、竞赛要求

(一)运动员不得唱诵上场、退场。预赛和段位规定套路比赛均采用组委会音乐。

(二)决赛音乐由运动员自行选择,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唱诵及宗教色彩的内容。请参赛选手将音乐剪辑完成,并标注姓名、参赛队名、组别及项目,以MP3格式于10月24日前发送至组委会邮箱173003085@qq.com,彭老师15327190513。

(三)运动员需着贴身瑜伽服,简洁得体,美观大方,充分展现肢体轮廓和体式细节。男运动员可搭配运动短裤或长裤,不可着浅色紧身裤,不可赤裸上身。比赛服装严禁带有宗教、迷信性质的符号。服装品牌标识尺寸最宽处不能大于4厘米,须佩戴组委会提供的比赛号码牌。

(四)严禁佩戴坚硬、尖锐等容易造成伤害的饰物,如手表、腰带、头饰、耳环等。

(五)比赛开始前和结束后运动员须做健身瑜伽致敬式。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社会组、院校组、教工组

1.各组别项目比赛录取前八名。不足八名(含)的减一录取。

2.比赛设特别奖:

单人项目:优秀体式奖1名、体育风尚奖1名

双人项目:优秀配合奖1名、编排创意奖1名

集体项目:最佳组织奖1名

其他奖项:优秀团队奖若干、优秀教练员若干、团体积分奖、全场总冠军(男、女各1人)。

获得特别奖的运动员(队)颁发证书或奖匾

3. 社会组、院校组获得前三名成绩的运动员(队)颁发奖牌、证书、奖金;获得第四名至第六名成绩的运动员(队)颁发证书、奖金;获得第七名至第八名成绩的运动员(队)颁发证书。

奖金标准为:


4. 教工组获得前三名成绩的运动员(队)颁发奖牌、证书;获得第四名至第八名成绩的运动员(队)颁发证书。

(二)段位组

各段位组设一等奖3名,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证书。完成升段动作质量,达到通段标准可申请升段,认证服务费减免50%;运动员可同时报名参加两个段位级别比赛并可连续升段,最高晋升至六段;凭获奖证书赛后一周内在海健身App申请段位认证,由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颁发段位证书。

(三)积分排名

各单位参加锦标赛获得有效成绩,将按照比赛名次获得相应项目的积分,各项目的积分相加总和为该单位的团体总分,参照《积分排名制度》(附件2)。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扫描二维码进行注册报名。报名需要提交个人信息,请务必认真填写报名项目并注明领队、教练姓名和手机号码。运动员完成报名费缴纳后,即视为确认参赛,报名费不予退回。


2.报名截止时间:10月27日20:00。

(二)报到

1.裁判员于10月31日13:00前到鄂州长城花园V酒店报到,下午14:00在酒店会议厅召开裁判员会议。

2.各参赛队于10月31日15:00前到鄂州长城花园V酒店报到(提供保险、院校组提供学籍证明、自愿参赛责任书进行审核)。

3.领队联席会于10月31日16:00准时开始,运动员技术会议于当天16:30准时开始,会议地点为鄂州长城花园V酒店和宴楼二楼和宴厅,无故缺席者视为弃赛。

4.本次大赛提供免费接送站服务。

接站时间:高铁鄂州站:10月31日8:30-15:30;武汉天河国际机场10月31日8:30-14:30。

送站时间:高铁鄂州站:11月3日8:30-16:30;武汉天河国际机场11月3日8:30-16:30。

十三、经费

(一)报名须缴纳参赛服务费200元/人,费用由承办单位收取,可免费参加段位组比赛。(汇款备注:姓名,参赛单位)

户名:湖北瀚思博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税号:91420106333458992T

账号:3710 2100 0269 032

开户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东支行

(二)只参加段位组的,缴纳参赛服务费100元/人,费用由北京龙采体育集团有限公司收取。(汇款备注:姓名,参赛单位)

户名:北京龙采体育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346766378438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双井支行

(三)参赛单位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为便于参赛,推荐运动员入住长城花园V酒店、湖北省鄂州市AI智能生活中心,

酒店协议价248元/间(含早餐、赛场至酒店接驳),联系方式:18771910809,程宁,0711-5919999,酒店前台。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张老师  13387105011

交通咨询:马老师  17771860104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010-87182170 李老师

十四、技术官员选派

(一)赛事技术代表、仲裁与纪律监督委员会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未参加2025年全国健身瑜伽国家级裁判员复核的裁判员不予选派,竞赛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每支代表队可派随队裁判1名,须全程参与执裁工作,所有费用自理。

(三)注册有效期内的国家级裁判和一级裁判员可自愿报名志愿裁判,需遵守组委会统一管理,所有费用自理。

报名方式:张老师,13387105011

十五、本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评分细则.docx

附件2 健身瑜伽积分排名制度.docx

附件3 自愿参赛责任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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