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我中心及指导委”)接地方单位反馈与举报,部分瑜伽场馆、个人存在伪造、变造健身瑜伽证书/牌匾、未经授权使用我中心及指导委标识(logo)等违规行为。为维护健身瑜伽行业规范与公共利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认证管理规定。各相关单位、场馆须严格遵守规定《中国健身瑜伽星级场馆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不得伪造、变造、擅自制作或使用虚假证书及牌匾,不得未经授权使用我中心及指导委标识(logo)与署名,杜绝各类违规用证、冒名经营行为。
二、公示官方统一样式。现公示健身瑜伽官方认证证书(含国家级教练员、晋段官、段级位)及星级场馆牌匾的统一官方样式(详见附件)。仅经我中心正式认证的证书/牌匾在有效期内且通过年度复审的单位或个人,有权依法依规使用官方授予的对应证书/牌匾;超出有效期或未通过复审的,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要求交还。
三、规范信息公开机制。后续我中心将定期在官方网站(www.chinayogasport.org.cn)公示新增认证的单位/个人信息、到期复审通过的星级场馆名单,以及证书/牌匾注销、变更等动态,确保认证信息公开透明,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核验。
四、强化合规执业要求。各健身瑜伽相关单位、场馆及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行业规范,秉持诚信经营、合规执业原则,不得利用虚假证书牌匾误导消费者、开展商业活动。鼓励行业主体主动向群众普及官方认证查询方式,共同营造公平、规范的行业环境。
五、主动履行监督责任。倡导各级健身瑜伽协会、正规场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配合我中心及指导委做好监督工作。
特此公告。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5年9月12日
健身瑜伽证书示例:


星级场馆牌匾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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