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25〕302号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比赛龙舟项目预赛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以下简称“规程总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龙舟项目竞赛规程》(以下简称“龙舟竞赛规程”)有关规定,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比赛龙舟项目预赛定于2025年6月5日至7日在湖北省仙桃市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体育总局群体司、体育总局社体中心、中国龙舟协会
承办单位:湖北省体育局、仙桃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湖北省体育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湖北龙舟船艇运动协会、仙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仙桃市体育总会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6月5—7日(竞赛日)
地点:仙桃市排湖旅游度假区龙舟公园
三、竞赛项目
男子组:22人龙舟100米、200米、500米直道赛
女子组:12人龙舟100米、200米、500米直道赛
混合组:22人龙舟100米、200米、500米直道赛
四、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根据《规程总则》,已对各参赛队运动员资格完成审查,并于2025年5月15日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不再接受关于运动员资格相关问题的申诉。
五、参赛办法
按照《规程总则》和《龙舟竞赛规程》执行。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定的《中国龙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20年版)。
(二)按照中国龙舟协会器材标准,比赛龙舟由组委会提供,划桨自备;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
(三)比赛设6条赛道。根据《龙舟竞赛规程》和队伍实际报名情况,男子组100米、女子组100米、混合组100米、混合组200米、男子组500米五个项目,采取预赛、半决赛、小决赛、决赛方式进行;男子组200米、女子组200米、女子组500米、混合组500米四个项目,采取预赛、复赛、半决赛、小决赛、决赛方式进行。
(四)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比赛的赛道、舟号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五)队旗
1. 各参赛队需自行设计带有队徽(logo)的电子队旗,底色不限,要求:2048×1024像素,分辨率不低于720dpi,格式为照片格式(.JPG)及矢量图(.ai),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邮箱。
2. 各参赛队需自备直角三角形大、小队旗各1面:
大队旗规格:高1米、宽2米;小队旗规格:高0.6米、宽0.8米。大、小队旗均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制参赛队名称(文字顺序由左至右)。
(六)各参赛队须统一比赛服装。比赛时,运动员必须穿着救生衣。救生衣可自备,颜色、款式须一致,且符合救生要求。
七、录取名次
预赛各小项录取前8名,获得决赛阶段参赛资格。
八、报到
(一)各参赛队请于6月3日(比赛开始前2天)到预订酒店报到,并请于6月4日(比赛开始前1天)9:30参加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
(二)各参赛队请于5月23日前将抵离时间等信息通知组委会。
九、经费
(一)预赛阶段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推荐酒店、租车服务信息详见附件。
(二)赛事期间组委会为各参赛队提供由指定酒店至赛场的接驳交通服务(未入住指定酒店的队伍自理)。
十、日程安排
6月3日:各参赛队全天报到,一般性训练。
6月4日:适应性训练,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
6月5日:上午 开赛仪式,各组别100米比赛;
6月6日:上午 各组别200米比赛;
6月7日:上午 各组别500米比赛;
下午 离会。
十一、反兴奋剂
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技术官员
根据《规程总则》执行。技术申诉委员会成员、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及裁判长由中国龙舟协会选调,经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核,选派;辅助裁判、专业志愿者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三、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
联 系 人:吕老师
联系方式:010-67143391
(二)组委会酒店、车辆预订
联 系 人:田金柱
联系方式:18571923725(微信同号)
邮 箱:2386343934@qq.com
(三)队伍报到
联 系 人:李艺勤
联系方式:133597455265
十四、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附件:1.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龙舟预算推荐酒店清单.pdf
2.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龙舟预赛酒店意向表格.pdf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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