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25〕255号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
招募普拉提项目推广合作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规范有序开展全国普拉提运动的普及推广,提升公众对该项目的了解和参与热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普拉提项目推广合作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情况简介
普拉提(Pilates)是依据人体解剖学、人体生物力学、运动生理学等原理,设计创造出的一套独特的运动训练方法。普拉提是一种综合性的健身运动,通过控制呼吸、核心稳定性和身体姿势的训练来增强身体的力量、柔韧性和平衡能力。它由德国人约瑟夫·普拉提斯(Joseph Hubertus Pilates)于 20 世纪初创立,最初是为了帮助康复和改善身体健康而设计的。普拉提运动发展至今,分为垫上普拉提和器械普拉提,垫上普拉提是器械普拉提的基础。
目前普拉提项目作为一项新兴体育运动项目,在我国综合俱乐部中逐渐普及稳步发展,健身人群对于普拉提的知晓率和兴趣度逐渐提高。
二、招募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完成工商注册(民政部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共招募两家。
三、合作资质
(一)应招募的法人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团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二)应招募的法人单位应与中心有合作经历,包括但不限于:赛事、会议等。
(三)应招募的法人单位经营范围应为体育、教育、培训、咨询、文化类型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四)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纪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被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四、合作期限
三年。
五、合作内容
(一)协助中心维护、运营普拉提项目网站、公众号等官方信息平台。
(二)协助推广落实全国性赛事。
(三)协助培训(教练员、裁判员、技术等级标准等)落地实施。
(四)协助制定普拉提项目推广相关规章制度。
(五)合作期限内向中心缴纳一定技术服务费,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严格按照社体中心授权的工作范围开展工作,定期向社体中心提交工作计划和年度、季度、月度报告。
(七)具体合作以协议约定为准。
六、合作目标
三年合作期限内需完成以下目标:技术等级认证1.5万人次,教练员培训1万人次,裁判员培训1000人次,赛事组织10场。
七、评选标准
(一)相关经验:与中心有相关合作经历;近五年内有体育运动项目推广经验,包括但不限于推广培训(普及性、公益性培训,专业技术等级培训等);组织全国性或区域性赛事活动;具备媒体运行和商务开发经验。同时在人员、资金、设施等方面具有开展本项目推广的专业条件。
(二)人员配备:建立专项工作团队,团队人员应具备相关领域工作经验。
(三)策划、设计能力:策划组织的活动具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符合项目特点,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八、提交材料
(一)公司介绍(包括单位的规模、经济实力、过往项目经验、赞助商及媒体等客户服务能力、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方面等内容)。
(二)项目推广方案。
(三)对人力、资金和服务的投入承诺。
(四)资质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组织相关赛事、活动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五)邮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体育总局社体中心运动项目三部,邮编:100763。
联系人:吴万安,电话:010-87183980
以上文件资料一个正本、四个副本,并附电子版存于U盘,于5月16日17:00前邮寄我中心(以快递收件日期为准)。文件应密封并在最外层包装上写明递交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申报文件不予受理。
九、评审与公示
我中心将召开评审会,按评审程序确定候选合作单位并公示。公示无异议,我中心与该单位商定合作具体事项并签订协议。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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