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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举办2025年全国健身瑜伽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8 来源: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字体:

社体字〔2025〕25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健身瑜伽裁判员等级体系,推动健身瑜伽规范发展,保障全国健身瑜伽赛事活动的组织实施,决定开展2025年全国健身瑜伽国家级裁判员培训及复核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

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

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江阴飞马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学体国际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北京龙采体育集团有限公司

四、执行单位

北京婧宁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五、时间地点

时间:6月13日至6月16日(13日报到,16日离会)

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飞马水城文体馆太极研究院4楼

六、培训方式

(一)学习内容

1.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印发的《健身瑜伽体位标准》《健身瑜伽段位制(2025)》等相关制度文件,同步最新裁判员相关政策办法;

2. 电子打分系统与实操。

(二)日程安排(具体日程安排见报到当日学习材料)

日期

时间

教学安排

授课老师

6月13日

(星期五)

14:00前

教学人员报到

 

14:00后

学员报到

6月14日

(星期六)

8:30-9:00

开班典礼

 

9:00-11:00

全国健身瑜伽裁判员等级管理办法

李婧宁

健身瑜伽竞赛规则(新)

健身瑜伽评分标准(新)

11:00-12:00

裁判长、副裁判长工作解析

王静宜

14:00-14:40

记录组工作解析(实操)

张晓媛

14:40-15:40

宣告、解说、检录、指挥、放音工作重点

王静宜

16:00-17:30

电子评分实操

 

19:00-21:00

模拟比赛(岗位实操)+ 模拟评分考试

6月15日

(星期日)

9:00-10:00

赛事安全监督与仲裁申诉

高  歌

10:00-11:00

办赛指南 / 技术代表的工作职责

于巴锁

11:00-12:00

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

于巴锁

14:00-15:00

政策解读(健身瑜伽段位制 / 全国健身瑜伽教练员管理办法 / 全国健身瑜伽技术人员选派管理办法)

总局社体中心

项目主管

15:30-16:30

理论考试(线上答题)

 

16:30-17:30

结业典礼

 

6月16日 

(星期一)

离会

(三)考试成绩

理论考试共60分,模拟评分考试共40分,总分100分,80分以上视为通过。

(四)培训认证

根据报名及考试情况颁发国家级裁判员证书或参训证书。

七、报名要求

(一)社会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 年满18-65周岁中国公民;

2. 获得健身瑜伽一级裁判员证书,任一级裁判员满两年,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

3. 具有在全国性健身瑜伽竞赛或省级健身瑜伽竞赛中的执裁经验,能够参与组织健身瑜伽竞赛。(提供相关材料,需根据实际情况审核)

(二)为推动健身瑜伽在青少年人群中的普及与发展,针对高校教师,需满足下列条件:

1. 年满18-65周岁中国公民;

2. 从事高校瑜伽教学工作5年以上,并在高校积极推广普及健身瑜伽段位制(提供在职证明等材料);

3. 具有执裁全国高校健身瑜伽竞赛的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获得健身瑜伽裁判员证书,并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

(三)各省(市)健身瑜伽协会、学生体育协会可委派推荐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不做考评认证,可获得参训证书。

八、注册与复核

(一)现有国家级裁判员需持裁判证参加复核,同期完成2025年度注册,2024年和2025年均未参加复核注册的裁判员,将暂停注册一次。

(二)执裁2025年度健身瑜伽全国性比赛的裁判员将在复核注册名单内选派。裁判员须持注册有效期内的相应裁判员技术等级证书方能参加全国各级健身瑜伽比赛的执裁工作。

(三)一级及以下裁判员注册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健身瑜伽管理部门、健身瑜伽协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

九、报名方式

(一)请裁判员于2025年6月5日前扫描本通知二维码报名,按提示详细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确认完成“海健身APP”实名。其他参加人员可致电登记报名。

 

(二)现场报到所需材料

1. 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裁判证原件、裁判证发证单位页和照片页复印件。如需补办裁判证,于现场提交书面申请,工本费10元/本;

2. 自行打印并签署、提交《个人健康承诺书》(见附件1)全国健身瑜伽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2); 

3. 出示人身意外伤害和突发急性病身故保险证明;

4. 两张2寸白底免冠照。

(三)裁判员自备贴身瑜伽服和裁判服,女士须佩戴裁判丝巾。

十、费用

(一)收取培训费2000元/人(一级裁判员及协会推荐学习),复训费500元/人(国家级裁判员)。主要用于场地器材、聘请教师等,由体育总局社体中心收取,转账时请备注姓名-国家级裁判。

户 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账 号:0200008109014444734

开户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二)参培人员食宿费自理,为便于参训,推荐江阴飞马水城酒店、桃园山庄酒店、马儿岛酒店食宿(协议价含早,午餐晚餐自理),以上酒店均位于飞马水城园区内。

联系人:卞戎华13771237933 黄涛18861717373

(三)为保证培训考试秩序和质量,学员必须全程参加培训和考试,因故缺勤者,取消学习考试资格,培训费不予退还。

十一、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87182170

(二)北京龙采体育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10-85752790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个人健康承诺书.doc

   2.全国健身瑜伽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报名表.doc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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